当前位置:才华咖 > 财会金融 > 财会职务 > 初级会计师 >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责任
手机版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责任

来源:才华咖 阅读:2.1W 次

导读:时间对每个人是公平的。我们应抓紧时间,努力把握住每一个今天,在今天尽量多做实事,使今天的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责任,欢迎来学习!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

【提示1】

民事责任可以由当事人主动承担;

行政责任是由国家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给予;

刑事责任则应由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依照刑事法律给予;

刑事责任是法律责任中最严厉的责任形式。

【提示2】 请注意仔细区分辨别:

违约金vs罚款vs罚金

违约金∈民事责任

罚款∈行政责任之行政处罚

罚金∈刑事责任附加刑的一种

返还财产vs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vs没收财产

返还财产∈民事责任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责任之行政处罚

没收财产∈刑事责任附加刑的一种

【提示3】 请记准刑期的具体规定:

管制→“323”<管制期限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得超过3年>

拘役→“161”<拘役期限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得超过1年>

有期徒刑→“615352025”<有期徒刑期限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数罪并罚时,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

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提示4】 请简单了解“剥夺政治权利”:中所剥夺的.政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本文链接:https://www.caihuaka.com/ckzw/chujikuaiji/ogjenl.html

Copyright © 2024. 才华咖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备20120231号-3

文字美图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