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才华咖 > 财会金融 > 财会职务 > 初级会计师 >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委托收款
手机版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委托收款

来源:才华咖 阅读:1.92W 次

导读:知识是引导人生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灯烛,愚暗是达到光明与真实境界的障碍,也就是人生发展的障碍。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委托收款,欢迎来学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委托收款

  【知识点】:委托收款

1.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2.单位和个人凭已经承兑的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3.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4.签发委托收款凭证时必须记载的事项(2014年多选题)

(1)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

(2)确定的`金额;

(3)付款人名称;

(4)收款人名称;

(5)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

(6)委托日期;

(7)收款人签章。

5.付款(2013年判断题)

(1)委托收款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2)委托收款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付款人,付款人应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付款人未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同付款人同意付款。

例题1·判断题】委托收款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于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2013年)

【答案】√

【例题2·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当事人签发委托收款凭证时必须记载的事项的有( )。(2014年)

A.收款日期

B.委托日期

C.收款人名称和收款人签章

D.付款人名称

【答案】BCD

考试吧 预祝考生2017年初级职称轻松过关!

本文链接:https://www.caihuaka.com/ckzw/chujikuaiji/0jvkp4.html

Copyright © 2024. 才华咖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备20120231号-3

文字美图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