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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我的朋友作文15篇

来源:才华咖 阅读:6.58K 次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我的朋友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热门】我的朋友作文15篇

我的朋友作文1

我有一个与我形影不离的朋友,她就是我们四(2)班人人皆知的大队长——潘悦言。

她有着丝绸般的乌发,在脑后扎成马尾,跑起步来在身后甩来甩去,仿佛她的头发是活的;大大的眼眶里嵌着黑宝石一般的眼珠,思考时灵活地转来转去;小面的小鼻梁挺挺的;她还有着一张逗人喜爱的小嘴,能说会道,她也喜欢笑,笑起来的时候小嘴呈半圆状,十分可爱,活像一个芭比娃娃。

潘悦言不仅长相可爱,身上也有许多值得我学习的优点。有一次,我们一同去公园玩。终于到了,我们兴奋地拿着“装备”下了车。我们买好票,进了公园后,就被一处空无一人的沙地吸引了。

为什么没有人去玩呢?我想也许她跟我想到一块儿去了,因为潘悦言拉起我的手,带头向沙地跑去。“走!”她斩钉截铁地说。到了那里,沙地上的游乐设施给了我答案:沙地的最左侧立着一架梯子,跟一边的围墙差不多高了,我在一边心惊胆战地站着,双腿抖得像筛糠一样。而她却跑向梯子,抓住上面的杠子,脚也踩到最下面的杠子上,手抓上去一格,脚上去一格……最后,她坐在梯子的顶上说:“嘿!快看!我都爬上来了,你也来试试吧!”说完,她小心翼翼地抓住两边的梯子顶,从容地下来了。我学着她那样向上爬,我尽量做出很淡定,可我的心却砰砰砰地狂跳,我想:一定是要超负荷了。“不要害怕!”潘悦言在下面大叫,“你最害怕的是恐惧本身!”我一听,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在心中一遍遍地让自己“不要害怕”。就这样,我也顺利地翻了过去。

潘悦言那句话,我一直牢记在心中。是啊,“你最害怕的,是恐惧本身!”这句话一直陪伴着我走完成长道路。

我的朋友作文2

我有许多好朋友,我们常常在一起玩,在放学的时候,我们会一起坐在市委广场的大圆球上,落日的余辉懒洋洋地打在我们身上,好不暖和!我们在一起讨论有趣的话题,嘻笑声,打闹声撒落了一地,谈着谈着,往往会忘记时间,然后嘞,会一路疯跑回家,否则就免不了责骂啦。哈,我来介绍一位最有特点的给大家瞧瞧吧。

特点1:爱掐人

额,这么说吧,他爱掐人,似乎这就是他的表达方式,通常情况下,只要是和他熟悉的同学都免不了被他掐哎,不过嘞,他在掐人的同时还不忘给你打声招呼,他会说:“掐一掐,老可爱了。”这个时候,有两种情况会发生,其一就是他也会被对方回掐一下,并且带上他那句形影不离的名言,“掐一掐,老可爱了。”其二就是他还没来得及掐,就被对方一眼看破了,这个时候,对方就会把眼睛瞪得像铜铃一般,死死地盯住他,仿佛在说,呵呵,你还敢掐我。嗯,这个时候嘛,他往往会一溜烟跑得无影无踪了。

特点2:人缘好

除了掐人,他还有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力,额,大概是他看童话书看多了吧,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这一点,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要不然他写的童话故事怎么会这么美呢,不过,这家伙有一点好,就是他从来不骄傲自大,虽然他的童话故事得了大奖,但他从不在我们身边炫耀,而且,他也会跟我们分享他的快乐时光,所以,他的人缘很好哦。

哈,这样说了,大家猜到他是谁了吗,没错,他就是刘兆寅,呵呵,他好玩吗?

我的朋友作文3

在我的校园里,你会发现一个“至尊吃货”——他全身胖乎乎的,像一个大皮球;脸黑黑的,比包公还要黑;那双“大”眼睛,笑起来眯成一条缝,看都看不见;高高的鼻梁下面长着一张大大的嘴巴,好像可以吞下一个拳头似的。这个人是谁呢?哈哈,告诉你吧,那就是我的朋友——夏鑫哲。别看他个子不高,却非常能吃呢!

记得有一回,我过生日,妈妈拿了她亲手做的40多个纸杯蛋糕来到教室里,分给同学们吃。夏鑫哲一见到蛋糕就像是发现了什么皇家宝藏似的。只见他两眼放光,目不转睛地死盯着蛋糕,生怕它逃掉一样。而当我们每个人都还在津津有味地品尝着蛋糕的时候,他却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抹嘴的功夫,蛋糕早已没了踪影。

他见我们都还在吃,心里就越发痒痒,眼珠子骨碌一转,便心生一计,露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施主,行行善吧!”他恳求道,“能再给吃一个吗?”逗得我们哄堂大笑,好像教室的屋顶要被我们的笑声掀翻了。妈妈见他乞丐似的模样,随手就又给了他一个蛋糕。夏鑫哲接过蛋糕,喜出望外,就像中了百万大奖一般。只见他拿起蛋糕,嘴巴一张,便使出了他的“吃货神功”——囫囵吞枣。用0.0000001秒的速度吃完了第二个蛋糕。“好吃,不愧是戴妈做出来的蛋糕啊!”他抹了抹嘴,笑容满面地啧啧称道,说着像评委一样竖起了大拇指。听到这话,大家都哈哈大笑起来。我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蛋糕还在嘴边,心想:哇!夏鑫哲真牛!吃两个蛋糕,只花了一、二分钟。我看着手中的只吃了五分之一的蛋糕,很是惊讶,非常佩服他。

瞧!这就是我的朋友,一个名副其实的“至尊吃货”。

我的朋友作文4

我的好朋友他姓李,名叫李显霖,但是有的时候我也叫他“李子”。

李显霖他比我矮一点儿,身高一米三五左右,体重五十多斤,因此看上去他是一个非常瘦的小男孩儿,不管是手背还是脖子上都可以明显地看见他的骨头。

他有一头乌黑发亮、清爽的头发,帅气极了,他有着童话中白雪公主的皮肤,他的肌肤不仅是雪白的,还白里透红呢。他的眉毛又黑又密,还很长,和美容院美容院做的一模一样。他有着一个高高的鼻梁,鼻子和鼻孔都很大,我个人觉得李显霖的大鼻子特别神气。李显霖的嘴巴不像我们女生的樱桃小嘴一样小巧,而是厚厚的嘴唇,你可别看他的嘴唇厚,却像涂了一层淡淡的口红一样红润,李显霖高兴的时候嘴巴咧成一个月亮弯,两个小酒窝挂在脸上,美中不足的是,当他笑起来牙齿露出来时,却是黄黄的。

李显霖的脾气比较暴躁,他总是以这样的性格来解决问题或者与别人交流。好的是他不记仇,过了一会儿他又和别人和好了。就像那一次,一天我和杨雨涵正在下棋,可是我输了,他就开始讽刺我,我说了他,我俩就吵架了,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就主动和我和好了。

李显霖可喜欢画画了,有一次上美术课,美术老师画出一幅画,要大家跟随老师的思路画,大家还在思考时,他就已经画了一半儿,当大家还在画画时,他已经画好了,而且还很漂亮。

这就是我的朋友,李显霖,你喜欢他吗?希望你也可以和他做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5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朋友,我也不例外。我的好朋友就要属小唐了。

小唐体形不胖不瘦,皮肤白里透红,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在那小巧玲珑的鼻子下,是一个粉嘟嘟的小嘴,说起话来十分可爱。她扎着一个小辫子,额头前还留着整整齐齐的小刘海。她十分喜欢粉色,常常穿着一件粉色的外套。

小唐不仅聪明伶俐,而且乐于助人。

记得有一次,刚下课,我就突然发现我的水笔不见了。我十分着急,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一会儿在地上看看,一会儿在桌柜里找找。但还是不见水笔的踪影。我心想:这可怎么办啊?下节课要用水笔,我只带了一支水笔,现在又找不到,该怎么办?怎么办啊?这时,小唐看见我正在心急火燎地找笔,便走过来,笑嘻嘻地说:“嘿嘿,小刘,你找不到笔了吧!”听了她的话,我十分气愤,心想:小唐也太不够朋友了!看到我这么着急,竟然还来讽刺我,看来我这个朋友交错了。小唐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便说:“你找不到笔了,那我把这支笔送给你吧,反正我也不是经常用。”听了她的话,我十分愧疚,说:“对不起,我刚才错怪你了,谢谢你,小唐。”“没事的,我们还是朋友,对吧?”我点了点头,就去准备下节课的东西了。

这就是我的朋友,小唐。一个开朗、乐观并且聪明伶俐而又乐于助人的女孩。希望我们能够互帮互助,做永远的好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6

我有一位与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有一个瓜子脸,留着西瓜头,小小的眼睛里散发出聪敏的光芒。小脑袋里不知道蕴藏着多少智慧。他有着一种遇到问题要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劲。

记得有一次下课,我找他去玩。我发现他正全神贯注地看着书,手里的笔“刷刷”的挥动着,算着一道道数学题。我在他旁边一声不吭的站着。忽然只见他的笔停住了,皱起眉头嘴里小声的念着:“这道题该怎么算呢?”我见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样子,便把脑袋凑过去,看看是什么难住了他。我看了之后,才知道他被一道应用题给难住了。我就和他讨论起来。上课铃响了,我们还没得到一个完整的答案。我于是劝他放弃,他不愿意,反驳我道:“这只差一点就成功了,我一定要把他算出来。”我回到座位上准备上课。下课了,只见他一溜烟的跑上讲台,和老师轰轰烈烈地不知道在谈些什么。我便上去凑热闹。原来,他在和老师讨论那道题。最后,老师给了他一个正确的答案,并给了他做了详细的解释。他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使我受益匪浅。我在一旁暗暗地为他竖起大拇指。

他不止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学习,他那种不服输的精神也值得我学习。

开学的时候,老师对我们进行了一次摸底考试。成绩发下来后,我是全班第一,他的名次在我之下。他不服气的对我说:“我下次一定考比你多的。”结果,事情正如他所说,他比我多了两分,那全是他努力的成果。通过这次考试,使我比以前更加敬佩他了。

这就是我最敬佩和最好的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7

我有一个好朋友。他叫高尚义。他有一头黑发,长眉毛下有一双大眼睛,高高的鼻梁下有一张健谈的小嘴,能讲出很多知识,让我们佩服他。我们都称他为“小神童”。你觉得他帅吗?

有一次,老师说今天要考试。每个人都把书放在桌子上,拿出铅笔和橡皮做试题。在等老师发试卷的时候,突然发现找不到铅笔了。我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满头大汗,低头看着桌椅,心想:现在要是有笔就好了!这时,高尚义见我着急,轻声问我:“怎么了?”我焦急地回答:“我找不到我的铅笔了,我想我忘了在家。”高尚义急忙翻出铅笔盒,递给我他最喜欢的铅笔,轻声说:“你放心,我借给你。”说话的时候把铅笔递给我。我一看,立刻笑着说:“谢谢。”“不客气!小事一桩。”就这样,我和高中一起做卷子。

还有一次,我去上体育课。老师让学生们跑。我心想:我是班里跑得最快的。没人能打败我。为什么

可能输呢?跑步开始了,我大步流星,冲向第一,可是,我突然摔跤了,膝盖跌破了,划出了血印子,脚上很痛很痛。高上一看见了,立即停下了脚步,扶着我,去帮我敷药。我心里十分感激。

我也有帮助高上一的时候。记得有一次,高上一提着重重的一袋牛奶吃力地走过来。我见状,立即去帮助他。高上一连忙说:“谢谢你。”我笑眯眯地说:“我本来就是班上大个子,体力活由我来干。同学间就应该互相帮助。”

就这样,我和高上一就成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他就是一个活泼开朗、乐于助人的小男孩。你喜欢他吗?

我的朋友作文8

作文,我很熟悉。我们之间好似朋友,既然是朋友,它当然会使我快乐,也有时会使我烦恼。

记得在我上二年级时,妈妈使我懂得了作文的含义,使作文成为了我的朋友。从那起,我把快乐的事,伤心的事,有意义的事都写成了作文。那时,它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我和作文真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对它有了更深的认识。我的水平不再只是为了记一些小事,而是要把它认真地写出来,让它成为作品,是供人欣赏的。我便努力向这方面去做,它依旧是我的朋友,只不过是它对我的要求更高了。

直到有一天,它却成了我的烦恼,这简直是不可思议。在期末考试那一天,作文成了考试的项目,若写不好作文便不能有好成绩。我的好朋友背叛了我,甚至威胁我,我气恼极了,这真是不公平。我便开始认真地写,那一次我用了很长的时间。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不像以前那样亲近了,我们都互相隔膜起来了。那时作文已经成了一种负担,老师总是逼着我们写,写不好的话会让我们重写,还会影响我们的考试成绩,甚至会告诉家长。我不再与它那样的要好了,有时也会恨它。

直到今天,作文课,我又对作文充满了信心,现在我们又回到了以往的关系。我此时此刻体会到了作文,它是多么的有意义呀!以后我会更好地写作文。现在我明白,写作文一定要有真正的水平,我现在要把作文和我融为一体,真正去理解作文。

现在我对作文只有爱。我爱作文!我爱作文!!

我的朋友作文9

我最好的朋友——沈可馨。她有着一头乌黑的头发,眼睛水汪汪的,笑起来嘴巴就如同月牙一样可爱!她经常穿着一条粉色的长裤。我亲切地叫她“小沈”。

小沈非常喜欢甜食。记得前不久,我们去动物园秋游。到了吃午餐的时候,我们几个同学围坐在一起分享自己的零食。只见小沈麻利地从书包里拿出一大包“棉花糖”和一大袋水果糖,还大方地说:“吃吧!”哇塞!这也太多了吧!我拿起一根“棉花糖”小心翼翼地放入口中,太甜了,就好像吃了一大口白糖一样。我咬了一口便放下了,而她居然吃得津津有味,还闭着眼频频点头,一副很享受的样子,嘴里不停地小声嘀咕:“嗯!好吃,真好吃!”真是让我大吃一惊。

除了爱吃甜品,小沈最大的爱好是唱歌。她走路时会不知不觉地哼起歌来,遇到开心的事会唱起歌,吃饭时也会不时冒出几句歌词,甚至在我们聊天时也会用歌声来表达她的心情。而且,她的歌声确实很悦耳。记得有一次,在音乐课上,老师让我们唱一首歌,可班里没有一个人举手,周围静悄悄的。突然,小沈坚定地举起了手,不出所料老师叫到了她。她“嗖”地一下站起来,郑重地拿起音乐书,清清嗓子开唱了。她那清脆的歌声赢得了我们热烈的掌声,看来她的努力没有白费,作为朋友的我为她感到自豪。

无论小沈是爱吃甜品还是“班级好声音”,她一直是那么可爱,她永远是我的好朋友。

我的朋友作文10

在晴朗的天空下,屋里坐着一个十一岁的少女。她身材较胖,脸红扑扑的,正拿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女孩便是吕晓。现在是我的好朋友,我是在转校时才认识她的。因为她广交好友,所以她有许许多多的'朋友。我们在一起度过了各种各样的酸甜苦辣。

“叮…”下课了!尽情地玩吧!我们先玩踢毽子,“一二三…”“十五个。”吕晓够厉害吧,其实我也很不错。踢完一局,我和吕晓赢了,真开心!接下来,玩跳八格的游戏,吕晓很高,所以步子很大。瞧!一会儿,吕晓和我就拦住了对方,“啊!啊!啊!救命啊!”原来是对方没走过,摔了一跤。吕晓赶忙把她扶了起来。

“吃蛋糕了!快来呀!”瞧!吕晓又在叫我们了。大家都在七嘴八舌地说“我吃这个大的,不!这个奶油多!”我发现蛋糕盒上有很多奶油,一边吃一边自得其乐。大家发现我吃得津津有味,都来抢我。

“脖子都僵了。我不写了!”吕晓不高兴地说。难怪,语文、数学、英语,几大张卷子,能不叫累吗?“时间过得好慢呀!真想过的快点!”吕晓又在那唉声叹气了。这可能是吕晓过得最慢的一天了。

吕晓过了生后。在一次会议中。因大家都说吕晓吃得最多,吕晓无力反抗被气哭了。一天一夜才消。哎!我们的友谊有了第一次的破裂。

我的朋友作文11

瀑布寻找深潭作为对手,他在纵身飞跃的刹那,才创造出银瓶乍破﹑金迸玉溅式的美丽和壮观.

钻机寻找岩石作对手,他才在寂寞﹑枯燥的工作中谱出流热溢火的壮歌,才能在单调乏味的日子里释放出自己的能量,闪耀出自己的辉煌.人生亦是如此,最强的敌人往往也是最好的朋友.

她,在生活中一直是我小学最好,最亲密的伙伴.她,在学习上也是我小学最强,最厉害的对手.正因如此,我的生活变的充实﹑上进,使我迸溅出自己生命的火花.

那一次,我们闹了矛盾,什麽原因早已忘却.谁都想让对方道歉,然后再向以前一样做一对亲密无间的好朋友.可年少的傲气,那股不认输的精神,让我们都不让步.

恰巧赶到要进行每月的月考,我们的决定,谁考的不如对方,便道歉.接下来便是紧张的复习.我们把月考看的比期末考试还重要,因为这次不仅是在比实力,更是在为“面子”而争.教室外再也看不到那一对女孩在玩耍.

一直到考试前夕我们都没理对方,可就在进考场的那一刻他突然对我说:“祝你考个好成绩”.就在那一刹那一种莫名之感冲上心头,这似乎在预示着我输了.那次我考了第二,他考了第一.

果然,我还是输了,当我拖着沉重的步子走向她时,她却对我说:“恭喜你呀!你进步真大,好几名呢!嗯‥‥‥还有,对不起,上次的事是我不对.”我愣住了,在那一瞬间我明白了原来友谊不仅需要真诚的撒种,热情的灌溉,还需要用宽容去呵护.我豁然开朗,对她真情地说:“祝贺你考了个好成绩,对不起”.我们又相视一笑.昔日那对玩耍的伙伴又徘徊在教室为了.从此我们彼此进步,彼此切磋.

她,既让我得到了友谊的那份欢乐,有让我进步.有此知己,不枉余生.

我的朋友作文12

世界上总会有人在你最无助的时候帮助你。在你最抑郁的时候鼓励你;难过的时候安慰你…那个人是——朋友。

我有很多朋友,但其中有一个让我最难忘。他很勇敢,很负责,而不是像普通朋友一样借给你东西,和你玩,和你分享快乐。他是在万——部队大院里一起长大的伙伴。

记得去年暑假的某一天,晚饭后,我们去大院的操场玩,狂跑了一会儿。我们都大汗淋漓。这时我灵机一动,提出骑自行车,继续玩两个人互相追的游戏。我像一匹脱缰的野马,拼命蹬着自行车,直到感觉风从我耳边呼啸而过。万彭宇在后面拼命追赶,不时打出口号,眼看就要追上去了。我忘乎所以,回头看。说来也巧,轮胎撞到了一块小石头,我的手一歪,人重重地摔倒在地上。

突然手心一阵灼痛,左臂出血,掉了一大块皮。说时迟那时快,万立即冲到我面前,把我抱起。“你没事吧?疼吗?”他的脸上充满了焦虑和不安。我痛得眼泪都快出来了。他一直安慰我,“坚持住,我们去诊所吧。”然后,他扶着我,一瘸一拐地走向诊所。

到了部队门诊部,看到大门关着,灯也灭了。也许,值班医生已经休息了。这时,他绝望地喊道:“叔叔,快开门,有人受伤了。”看着他焦急的样子,我很感激,也有点不好意思。我说:“我们回家让我妈给我消毒吧。”但他坚定地说:“不,再等一会儿。”之后值班医生给我下药,一直看着医生给我下药包扎,眼里满是关心。虽然这是小事,但却带给我亲人的温暖。

这是我的好朋友——万彭宇。当事情发生时,他是如此的乐于助人和冷静。有人说,良好教育的顶点在于热情地帮助别人。彭宇,他的真诚和善良在一件小事上表现的如此淋漓尽致,我真的很喜欢他。

我的朋友作文13

也许是我们经常在一起玩“奥拉星”的缘故吧,刚开学,我和王祥霖就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他在我们班上不算高也不算矮 ,中等个子,整个人看上去瘦瘦的。最引人注目的是王祥霖的头发,短短的、卷卷的,就像绵羊的毛一样,摸上去软软的,我经常会情不自禁地上去摸一摸。而他,也总是会自觉地把头凑过来,满足我的需求,嘿嘿!够朋友的吧!他的眼睛小小的,一笑起来就眯成了一条线,像极了那个“星星”里的超级红星——都敏俊,为此,他还有很多粉丝呢!他那大大的鼻子和红红的嘴唇旁还有一些痣,这些痣就像一粒粒小芝麻,超可爱的。平时,他很喜欢穿棕色衣服和绿色裤子,可帅啦!

王祥霖平时挺爱打游戏的。每次下课,他总是跑过来说:“咱们去玩奥拉星呗。”而且他每次都会特别神气地炫耀:“我的‘凌月战神’已经是BOSS级了,你敢跟我比吗?”瞧着他神气的样子,我想他一定是游戏高手了吧。不过我有时也会对王祥霖说:“咱们玩游戏一定要适可而止。不然,不仅会影响视力还会影响学习呢!”听了我的话,他总是会认同着点点头。瞧!我的话还是有影响力的吧,不过,主要还是王祥霖自己觉得多玩游戏确实也不好。

哈哈,这就是我的好朋友——王祥霖,有些可爱,有些调皮,有些聪明,还有些爱玩小游戏,但是,我们都更爱学习哦!

我的朋友作文14

我最好的朋友张博轩,他皮肤白白的,又高又瘦,嘴巴小小的,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笑起来就像两个小月牙。因为我们班同学不理解的词语他都会,所以我们班同学称他为“小词典”。

张博轩的优点可多了,他爱读书,上课积极举手发言,最让我敬佩的是他乐于助人的品德。

有一次放学,轮到我值日。同学们陆陆续续都走了。天色已晚,看着地上的垃圾以及歪歪扭扭排列的桌椅,我不禁愁云满面:唉,今天恐怕要很晚才能回家了。心里这么一想,就感到非常着急。就在这时,张博轩和另两个同学“挺身而出”帮我打扫教室。我又惊又喜。他们三个负责扫地和排桌椅,我负责倒垃圾和擦黑板。我们热火朝天地打扫起来。尤其是张博轩,卖力极了:他低着头,弓着背,伸长手,像将军在清理战场。“刷刷”,不一会儿,垃圾推成了小山。经过我们的合作,很快把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桌椅排列得整整齐齐。看到教室变得那么整洁,我们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容。看着张博轩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样子,我心里面充满了温暖,不禁感叹:有这样的朋友真好!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张博轩。我高兴时他与我一起高兴,我难过时他与我一起难过,我沮丧时他与我一起沮丧,我消极时他会告诉我成长的快乐。有这样的朋友,我感到非常幸运!我一定会好好珍惜我们之间的友谊。

我的朋友作文15

我这辈子很爱交朋友,也会真心对待,所以有很多好朋友。我也有一些特别好的朋友——一公一母,两只小仓鼠。

去年暑假我在南曾基买的。他们很可爱。一个是黄色的。我把它命名为“布丁”。它毛茸茸的。它的皮毛是土黄色的,但是它的胸部是白色的。另一个是白色的。我把它命名为“大白”。它的毛像雪一样白,胖乎乎的,远远看去像个小雪球。小仓鼠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每天放学回家,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看他们怎么样。平时很多事情都是在妈妈的催促下完成的,但只要是关于仓鼠的,我都会放在心上。

我和他们的友谊还有一个难忘的故事!记得有一次,我刚回家,一如既往的去看他们。当时“布丁”刚生了一窝带着“大白”的宝宝,我正要去逗逗看他们。但是当我走过去的时候,布丁的脚被一个铁笼子卡住了,它不停的拉扯,让她的皮肤又生又可怕,而她的宝宝在猫砂里不停的尖叫,就好像失去了天空。看到这一幕,我着急了,手忙脚乱地想把它的脚弄出来。谁知道,它不知道我是来救它的,它一直咬我,我只好不演了。

我不忍心看着它断了脚,决定再试一次。我暗暗鼓励自己:别担心它咬我,我们是朋友,加油!于是,我鼓起勇气,把手伸进去,忍着“布丁”和“大白”的咬,用手一推,“布丁”的脚终于出来了,我给了它一口气。然后,我用纱布止血。虽然手上满是牙印,但我觉得值得。奇怪的是,从那以后,“布丁”“大白”就不再咬我了,把我当好朋友了!

我尽一切可能照顾他们。无聊的时候看着他们傻乎乎的样子就忍不住笑。难过的时候,我看着他们天真无邪的小眼睛,把烦恼都抛在脑后。这是我的好朋友。虽然他不能保护我免受风雨,但他给我带来了无尽的快乐。虽然语言不通,但很有默契。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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