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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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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纳税申报的知识,欢迎阅读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方式

1.自行申报(传统方式)

2.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3.数据电文申报(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实际申报日期)

4.其他方式

(1)简易申报

(2)简并征期

该两种方式只适用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

  (二)其他要求

1.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纳税申报。

2.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3.延期申报

不可抗力——无需申请直接延期,税务机关事后查明、核准

其他原因——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税务机关核准

4.延期申报须预缴税款

多缴——退还但不支付利息

少缴——补交但不支付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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