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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境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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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境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的知识,欢迎阅读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境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境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取得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1.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境外税前所得额×25%

举例:

A企业2014年在国外取得税前利润100万,该地区所得税税率20%,已经缴纳过所得税,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国内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抵免限额、抵免额及应纳税额。

B企业2014年在国外取得税前利润100万,该地区所得税税率30%,已经缴纳过所得税,已知该企业适用的国内所得税税率为25%,计算抵免限额、抵免额及应纳税额。

  2.境外税前所得额的确定:

(1)题目直接给出税前所得;

(2)题目给出分回的利润和国外已纳的税款;

(3)题目给出分回的利润和国外所得税税率。

  3.采用分国不分项计算:不同国家地区的抵免限额单独计算不混同。

  4.补税原则:多不退少要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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