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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关于公共文化服务调研报告范文(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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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关于公共文化服务调研报告范文(精选4篇)
  公共文化服务调研报告1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教科文卫工委在赵秀萍副主任的带领下,与县委党校科研组合作,于今年5、6月份对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县文联、县体育发展中心有关情况汇报,实地走访了力洋镇、桑洲镇、桥头胡街道,与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代表、文艺界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近年来,尤其是“十二五”时期,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委精神,紧扣文化强县建设中心任务,以满足全县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成功创建全国文化先进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政策保障不断加强。成立了县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文化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先后出台了《关于推动宁海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若干意见》、《宁海县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文化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城乡网络不断完善。20xx年以来,先后投入2000余万元推进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基本实现乡镇(街道)和村(社)综合文化站、图书分馆、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和基层文化宫全覆盖的建设目标。计划投入3.58亿元建设的十里红妆博物馆新馆、东方艺术造像博物馆等大型公共文化设施,目前进展顺利。

三是惠民活动不断丰富。县文化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全面实现免费开放,“千场戏剧进农村”、“万场电影进农村”、“天天演”等文化惠民活动深入民心。大力挖掘我县文化资源,参与指导乡镇节庆活动,逐步形成了一镇一节、一乡一品的节庆文化品牌。积极举办各类培训、讲堂以及展览等公益性活动,观众超过15万人次。

四是精品创作不断出新。积极打造宁海民俗文化品牌、古建文化品牌、名人文化品牌、戏剧文化品牌、旅游文化品牌。越剧大戏《十里红妆·风雨情》荣获市“五个一工程奖”和中国越剧节展演银奖。宁海平调耍牙绝技、《江南明清建筑木雕》和泥金彩漆十里红妆系列先后获得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

二、存在不足

虽然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部分干部缺乏“文化自觉”意识,没有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构建和谐宁海的重要任务牢牢抓在手里,认为文化建设不是刚性任务,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建设的意识比较突出,体现在实际工作中“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出了问题才要”。

(二)经费投入相对不足。20xx年,我县公共文化事业费支出5719万元,仅占地方财政支出38亿元的1.49%,虽然逐年增长,但比重还是偏低,与其他民生投入相比相形见绌。从人均公共文化事业费投入来看,按照20xx年全省公布的评估数据,宁海、鄞州和北仑分别是95.33元/人、194.20元/人和275.31元/人,我县与市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先进地区相比差距较大。多年来,基本上只保证文化部门基本的人头经费,而业务经费和文化设施经费严重不足,基层单位的业务经费更少甚至为零,一些文化惠民活动、文化服务项目、设施设备添置与更新无法正常开展,导致公共文化事业的公益性得不到充分体现。

(三)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由于历史欠账、长期投入不足等原因导致我县文化事业底子薄,尤其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具体表现在:

1.从县级层面看,建设总量不足,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我县的一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如县文化馆、剧院等建设年代早,基本都建于六七十年代,而且基本都在老城区,设施陈旧,交通拥堵,从规模、功能、交通、服务等方面来说都无法满足群众需求。县文化馆馆舍老化,面积不达标,实际面积1500平方米,与国家一级馆面积标准2500平方米有很大差距,缺少排练、演出场所,甚至在考核时必须借用潘天寿艺术中心2500平方米展厅充数。到目前为止,我县仍然没有一个像样的剧院。

2.从乡镇(街道)层面看,设施布局不合理,日常使用效率低。大多数乡镇(街道)的综合文化站、乡镇文化室和图书分馆是用老办公楼、弃用的校舍或租借用乡镇(街道)所在村办公楼创建的,设施布局先天不足,不便于群众使用,违背了公共文化服务的便利性、均等性原则。

3.从村(社)级层面来看,敷衍应付现象较为严重。部分村的基层文化馆和农家书屋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创建,面积狭小,设施陈旧,有些甚至租在群众家中,相关配套措施滞后,闲置、挤占、挪用等现象不少。

(四)队伍建设有待加快。近年来,我县文化队伍建设有所加强,但仍然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对文化队伍的能力要求。

从县级层面看,县级公益性事业单位一批老群文干部逐渐退休,新进入文化队伍行列的年轻干部工作实践经验缺乏,群文专业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优秀的文化事业人才难以脱颖而出,从事文化事业高端人才匮乏,知名的主创人员、主演人员较少,要搞大型艺术活动,还得到处请人,花费不少精力和财力。

从乡镇层面看,有一批老文化干部退休,新的文化干部基本上不是艺术院校科班出身,文化业务专业知识欠缺,文化工作热情不高,不仅身兼数职、专干不专用,而且更替频率非常高,甚至个别乡镇出现一年换4个文化站长的现象,人员流动过于频繁,难以保证正常工作开展。

从村级层面来看,村级文体管理人员文化程度低,业务素质普遍不高,服务能力较差。

三、几点建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形成加快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自觉意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今年1月份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要深刻认识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迫切性,为进一步推动我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要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建设“两美宁海”、提升宁海形象的题中之义。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是一个区域的软实力,一个城市的建设必须要有文化积淀和底蕴支撑,要深刻认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创建和谐宁海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要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促进社会和谐、凝聚社会民心的重要源泉。从调研来看,凡是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好的村(社),居民的幸福感、归属感,以及村(社)的组织力和稳定性就强,“细胞”更和谐,群众基础更稳固。因此,全县上下必须统一认识,加快形成发展共识,合力推进我县公共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支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运行的政策体系。抓紧制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明确从县政府到乡镇政府到村委的主体责任,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考核各级政府、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加大财政投入,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一要加大财政对公共文化投入力度。要加大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使用的投入扶持力度,建立稳定的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国家要求,每年文化事业费增幅要高于当年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幅,不断提高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财力保障。

二要改进公共文化支出项目。要注重惠及面广、受益群体大的公共基础文化设施的建设投入,为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要结合文化部门工作实际,加大对业务经费的投入,支持各类公益性业务的开展。要对群众文化活动所需设备的添置与更新进行适当的财政补助,尤其要对基础差、财政弱的乡镇进行适当的倾斜,进一步激发群文工作的积极性。

三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探索多元化的公共文化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文化领域。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创新公共文化设施管理模式,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

(三)强化基础建设,打造适应群众文化需求的先进阵地。

在县级层面,要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多年的呼声,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抓紧建设集大剧院、美术馆和文化馆于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中心综合体,真正体现公益性、便利性和效能性,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

在乡镇(街道)层面,逐步完善综合文化站、图书分馆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使用效能,发挥真正功用。要深化“一乡一品”文化建设,为开展乡镇(街道)特色文化活动提供稳定的主阵地,为品牌的培育提供各方面的支持,打造广大群众乐于参与的优质文化品牌。

在村(社)层面,要根据各自实际和群众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文化服务,探索建立基层文化设施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充分有效地发挥文化设施的应有功能。

(四)优化人才结构,建立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

一要制定完善文化队伍建设规划。要按照当前文化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立足长远并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完善文化队伍建设规划,落实健全机构编制、待遇保障、继续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加快造就一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的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

二要加强文化队伍管理。刚性规定乡镇(街道)文化站编制数,配齐配足并在职在岗,完善乡镇(街道)文化干部招聘准入机制,引入真正具有艺术院校学习经历、专业文化特长的人才,规范村级文体管理人员选聘制度,逐步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要积极培养引进高端人才。一方面要综合利用招聘、引进、委培等方式,采取上挂下派、结对联姻、柔性引进等手段,加强公共文化机构专业人才和研究人员配备;另一方面要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完善人才吸引、培养、留用体制机制,探索实施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完善科学的评聘、激励制度,加大对有突出贡献人才奖励力度,培养名家大师,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文化发展的品质。

四要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积极培育志愿服务者,鼓励专业文化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基层文化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形成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

  公共文化服务调研报告2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7、8月份,市政协副主席张广霞带领科教文卫体委员会委员及部分市政协委员,先后到临清、高唐、阳谷和市直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察看了村文化大院、镇(街道)文化站、县文化馆、图书馆、海源阁图书馆、市民文化活动中心等10多个单位,听取了县(市)政府及市文广新局的情况汇报,并召开座谈会进行讨论。通过调研,委员们基本掌握了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分析讨论的基础上,对如何进一步加快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以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坚持文化惠民,全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形成

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我市把文化设施建设放在首位,形成以标志性文化设施为龙头、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覆盖全市的“市、县、乡、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体系。

一是建设标志性文化设施,打造市、县级文化中心。市城区总建筑面积8万多平米、投资7亿元的聊城市民文化中心已经建成,将成为我市群众文化的主阵地,群众艺术馆美术展厅、非遗展厅、多功能室已具备使用条件。城区内还有运河文化博物馆、水城明珠剧场、市豫剧院等大型文化设施,可以满足群众文化活动需要。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面提升。8个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都按照不低于国家二级馆标准进行了建设和规划。

二是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逐步健全。全市共建成10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实现了每个乡镇都有综合文化站的目标。全市行政村文化大院基本普及,去年对全市1500家农村文化大院进行了优化提升。为2400个村(居)广场舞蹈队配备便携式移动音响和道德舞曲。积极推进乡村文化小广场建设,全市乡镇、行政村和农村社区达到65%建有乡村文化小广场的目标。

三是构建满足城市居民多样生活需求的公共文化设施。在城市规划中注重对文化设施进行合理规划布局,形成多功能的文化设施服务网络。以构建十五分钟文化圈为目标,除了加强文化场馆建设外,还注重室外文化广场的建设,让城市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在湖河边、公园、小区等预留各种小型广场,让群众可以自主参加文化活动。四是文化设施配置逐步完善和落实。目前,市县两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都基本落实,纳入了预算管理。每年市县财政除安排文化场馆运行经费外,还安排一些专项资金用于文化设施内部功能配置。全市所有国有文艺院团都配备了流动舞台车。各县(市、区)也加大了财政投入,对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和文化大院不断进行完善。

(二)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效益明显改善

一是坚持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开展以送戏曲、电影为主的文化下乡活动。20xx年全市免费送戏下乡1480场,放映电影60299场。市、县两级建有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支中心,乡镇、村依托党员远程教育系统收听收看,共有收听收看点5000多个,基本实现了全覆盖。农村有线电视村村通顺利完成。8个县(市、区)均已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并通过省里验收。

二是文艺创作演出取得新成果。新编历史剧山东梆子《萧城太后》代表我省参加了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主办的“山东梆子进北京庆祝建国65周年山东梆子精品剧目展演”活动,并被选为国家艺术基金20xx年度资助项目和“山东地方戏振兴与京剧保护扶持工程”20xx年度重点剧目。在第三届中国豫剧节上,传统剧目《陈三两》荣获剧目奖,主演章兰荣获优秀演员奖。音乐作品《剪纸姑娘》、《新对花》入围山东省备战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群星奖”新创作品初选。

三是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成效显著。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等实行了免费开放。海源阁图书馆开展图书进校园、进基层活动,发展了馆外服务点。我市将尼山书院设于海源阁藏书楼院内,购置了国学图书1200册,购置“尼山书院国学资源库”和展示设备等,并已向公众开放。市、县群众艺术馆、文化馆建立了公益性文化辅导制度,组织开展了摄影、葫芦丝、民间音乐、广场舞等培训。

(三)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日益完善

一是注重文化队伍建设。各级文化部门积极争取,采取招考方式引进文化管理人才和文化专业技术人才,公共文化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县乡充分利用大学“村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乡土文化能人等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利用学生、青年团员等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开展基层文化干部和业务骨干大轮训,提高了基层队伍的文化素质和服务水平。20xx年组织开展了全市非遗展演、传承活动,举办了非遗传承人培训班,共培训60位非遗传承人,有效保证了我市非遗项目的顺利传承。20xx年开展曲艺培训班,共培训110人。

二是各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形成了部门相互支持、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宣传部门发挥协调作用,纳入了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市考核委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纳入考核指标;发展改革部门在公共文化设施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支持;财政部门在资金投入方面给予倾斜;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全力支持配合;工会、团委、妇联、文联等群众组织积极支持参与文化活动的举办,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有待提高。有些领导干部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既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权益的一个重要方面,又是发展经济的软实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紧迫感不强,不愿多花人力物力,致使公共文化设施还不够完善,文化服务网络还不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程度不高,没有较好地形成服务主体与服务对象的良性互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有待规范。随着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的文化需求不断提升,政府供给能力跟不上群众需求,事先没有对群众文化需求进行了解,提供的一些文化产品群众并不满意,造成文化资源和资金投入的浪费。政府购买的文化服务评价、论证体制尚未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也不配套。文化建设考核激励作用不大,大多把文化建设列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范畴,文化建设在整个考核体系中位置不突出,所占比值过小,不能有效激发各级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热情。

(二)公共财政的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我市各级政府用于文化事业发展的财政支出增长虽然不少,增幅也比较大,但由于基础差,历史欠账多,文化事业投入还有较大差距。政府投入占较大比重,企业赞助、社会捐助较少,多元投入机制尚未建立。政府有限的资金不能满足公共文化文化建设需要,成为文化发展建设的瓶颈。从目前来看,专项经费数额与人口比例有较大悬殊,人均文化事业费较低,很难保证文化设施建设标准能够达到上级标准要求,使一些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停留在低水平运转。据统计,20xx年全国人均文化事业经费(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站、专业剧团、剧院等,不包括文物单位和文化行政管理机构)38.99元,山东省人均文化事业费25.31元,居全国25位,我市20xx年人均文化事业费12.34元,居全省15位,高于菏泽、临沂,低于滨州、德州和枣庄。以公共图书馆为例,20xx年,全国人均藏书0.55册,全省人均藏书量0.45本,20xx年我市8个公共图书馆共有藏书1095591册,人均0.18本。根据去年的统计,全市购书经费只有126万,其中三个县图书馆无购书经费。

(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不平衡。由于各县(市区)经济发展存在差异,导致县市区之间、城乡之间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发展不平衡,基层特别是农村文化设施相对落后。市民文化活动中心虽然已基本建成,市群众艺术馆按照国家一级馆标准最低需达到8000平方米,但内部功能分工不清,归口管理不明确。市图书馆面积及藏书远远达不到国家一级馆标准要求,阳谷文化馆、图书馆、冠县图书馆没有达到国家二级馆的标准,东昌府区文化馆有机构、有人员、没有馆舍,东昌府区没有图书馆,市属开发区文化设施基本是空白。还有一半以上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没有达到三级标准。

(四)农村文化建设“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亟待解决。村级文化设施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但利用率不够高,文化设施成为摆设,受益群众较少。公共文化机构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还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问题,致使有限的公共文化设施不能发挥最大效益。文化设施、设备、人员闲置,资源浪费,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影响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供给。如现有农家书屋多数属于“一次性”援建的,比较重视初始的建设,较少有后续的管理与服务,导致借阅量利用率低。再如农村电影放映基本实现了“每月每个行政村”放映一部电影的目标,但是适合现代农民观看的不多,上座率不高。

(五)基层文化专业人才匮乏,文化人才队伍不能适应需要。我市文化队伍整体力量薄弱,学历层次低,年龄结构不合理,业务水平不高,特别是镇、村基层文化单位缺乏稳定的专业队伍和“文化带头人”,观念相对落后,知识结构陈旧,能力和素质难以适应新时期基层文化工作需要。乡镇综合文化缺少既懂管理又懂业务的文化站长,站长多为兼职,提拔少,待遇低,不能专心投身于文化工作。基层文化工作人员普遍不足,编制少,有的文化馆多年没进人。专业文化人才进入文化机构的渠道不畅,组织人事部门在为各级文化机构录用人员时,往往会忽视文化工作的特殊性,使得录用的一些工作人员不能适应文化工作,而适合文化岗位的人员却没有录用。各县市区文化视察执法人数较少,很难有效监管文化市场。

三、加快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文化名城建设水平,不断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委员们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是政府重要职能的体现,是实现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各级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把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各级财政支出预算,纳入城乡建设整体规划,纳入干部晋升考核指标。”高度重视文化建设,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实现。随着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基本完成,工作重点将转向完善制度,完善管理,增强服务上。要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有目标、有计划地逐步推进。要健全完善公共文化财政投入、运行保障、人员培训、服务管理制度,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要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文化在考核中的比重,重点对文化设施运行、经费保障、专职人员配备、服务功能发挥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大投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公共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要继续加大政府对公共文化的投入,各级财政要把文化事业发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支出预算当中,确保文化事业经费的投入的增幅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要落实对文化建设的扶持政策,设立文化发展专项基金,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图书购置、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文化人才培训、文艺创作奖励、群众性文体活动补助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而使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所需的资金得到稳定的保障。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模式,以资助、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文化产业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激发文化发展内在活力,切实保障基层群众文化权益。

二是加大资金争取力度。我市属于欠发达地区,市级财政保障能力相对不足,要充分运用上级扶持政策特别是中原经济区、山东西部新的经济隆起带和省会城市群经济圈等优惠政策,积极向上级争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公共文化阵地的范围,吸纳更多的资金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配置,不断提高公共文化经费比例。

三是出台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多元化文化投入机制。要制定新的文化产业政策,放宽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准入政策,简化审批登记程序,通过完善税收减免等相关经济政策,支持社会团体、机构和个人为各类文化工程和活动提供赞助、捐款,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投资兴办公共文化实体,提供公共文化服务,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筹资为辅的投资格局。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一是实施文化设施达标工程,新建和改建一批文化设施。坚持重心下移,深入推进基层公共文化阵地建设,巩固综合文化站建设成果,拓展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基层阵地服务功能。市图书馆要按照国家一级馆标准要求,做好选址新建。另外,要探索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为平台,以总分馆形式建设市、县、镇图书馆共享机制,互通借阅网络,提高图书的利用率。

二是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要进一步明确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服务标准、日常管理使用制度,着力完善镇、村两级文化阵地运行长效机制,确保群众文化活动有序开展。涉及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要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避免出现文化项目不实用的现象。公共文化单位要坚持免费对外开放,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大力开展各项文化活动,扩大群众参与。

三是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文化惠民要紧接地气,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针对不同人群的文化消费需求,有针对性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深入开展送戏、送电影、送图书下乡等文化惠民活动,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丰富农村、社区、机关、广场和校园文化。要精心策划特色文化品牌,组建群众文艺队伍,帮助编排小戏、小品等节目,适时举办文化艺术节或艺术周、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乡村文化歌会、灯会以及劳动技能比赛等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四)整合资源,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

一是优化资源配置。要统筹文化资源,注重吸收运用市场、社会等非政府资源,按市场规律和宣传文化规律,提升资源运行效益,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如建立城乡联动机制,农家书屋购书经费纳入县图书馆统一采购,在乡镇、村设立分馆;再如,建立农村文化资源库,把剧团演出、电影放映等资源形成文化“大礼包”,由农民自行选定,采用政府花钱买服务的方式,真正实现有“养人头”向“养事业”转变。

二是加大对落后地区的支持力度。现在城乡文化设施建设不平衡,农村文化设施相对落后,要制定针对农村文化发展的专门扶持政策,对落后的文化设施进行改造。县、镇两级“三馆”建设要按照标准要求,该改建的改建,该扩建的扩建,尽快完成文化设施达标工程。

三是理顺管理体制,解决“多头管理”问题。进一步明确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管理部门,避免出现多头管理、没人管理的现象。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应明确内部功能,按照国家一级馆最低标准8000平方米的市群众艺术馆要明确到具体管理部门,使其尽快运转达效。

(五)健全机制,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文化人才培养机制。要坚持培养和引进并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统筹抓好文化领军人才、专业队伍、基层骨干建设,不断提高全市文化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以重点剧目、重大文化项目和重点文化课题为依托,加强与国家、省文化单位和高校合作,聚集和培养人才。实施优秀青年艺术人才培养工程,每年选拔一批优秀青年艺术人才,采取举办培训班、表演比赛、举行拜师活动、邀请国内艺术名家指导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培养,促进青年艺术人才成长。实施文化强基工程。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和民间艺人在活跃基层文化生活中的作用,积极培养基层文化建设的带头人。在城市社区,可将文艺人才、文化骨干进行整合,通过组建音、舞、美、戏、书画、收藏、读书等业余团队,带动群众性公共文化的发展。

二是健全完善文化人才引进机制。要优化文化人才政策,在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同时,注意招录适合基层实际需求的文化人才,吸引具有相应专业或经历的人才投身基层文化事业。加强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建设,按照人口规模和实际需要,配齐配强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发展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形成一支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专兼职文化服务队伍。

三是健全完善文化人才激励机制。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人员的待遇,在考核中,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人员、文化带头人给予奖励或表彰,广泛宣传其先进事迹,优先提拔重用。要树立文化人才是第一文化资源的观念,努力营造尊重人才、关心人才、培养人才的社会环境,积极宣传、引导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形成有利于吸纳和积聚人才的浓厚氛围。

  公共文化服务调研报告3

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把“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国家软实力”作为“十二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并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十二五”伊始,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建设“宜旅秭归、文化秭归、生态秭归、幸福秭归”战略规划。今年8月,在县政协副主席王大生的带领下,县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县文化旅游局组成调研组,采取现场查看、询访群众、听取汇报、座谈讨论的方法,深入到沙镇溪镇、梅家河乡的部分村组,就全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赴本省京山县及城畈社区、钱场镇和刘岭村、江西省南昌县及武阳镇和付家村等地进行了专题考察。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十一五”全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所取得的主要成就

(一)基层文化网络逐步健全

“十一五”末,我县共争取和捆绑各类资金近千万元,新建4个、改扩建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面积6920.23平方米。其中“三室一厅”(多功能厅、培训室、图书阅览室、办公室)面积达到省“十一五”期间乡镇综合文化站站舍面积要求;已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1个县级支中心、12个乡镇基层服务中心、182个村级基层服务点,20xx年,共享工程秭归县支中心被评为全国49个示范县建设单位之一;建成147个村级农家书屋,共配置图书220多万册、音像制品14700多张(盘)、订报刊杂志20多种。建成的每个农家书屋使用面积一般不少于20平方米,配齐了书柜1套(5组)、阅览桌椅、电视机、影碟机等基本设施,有条件的村对出版物借阅实行了自动化管理;建成70个库区村级文化室,并将在今年年内完成全县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农家书屋的全覆盖。我县农村特别是库区移民村镇的文化设施设备得到了明显改善。20xx年,我县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化先进单位”。

(二)群众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十一五”期间,我县创作了《秭归花鼓舞》、《三只燕子》、《巴楚村鼓?生》、《楚音》、《无郎无姐不成歌》等一批深受群众喜爱的舞台艺术作品分别在省、市级获奖。20xx年,由文化馆选送的广场舞蹈《秭归花鼓舞》在八艺节上荣获第十四届全国“群星奖”;一年一度的端午文化旅游节形成品牌,特别是20xx年由国家文化部、国台办、省政府主办的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及海峡两岸屈原文化论坛大型活动更是精彩纷呈,向世人展示了秭归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时代风采,真正办成了“人民的节日、文化的盛会”;20xx、20xx年成功举办全县第二、三届民间文艺调演,涌现出一批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文艺节目和民间艺人。此模式带动了乡(镇)民间文艺调演的蓬勃开展,全县12个乡镇全部举办过民间文艺调演。仅20xx年,就有9个乡镇举办了全乡民间文化调演。民间文艺调演活动促使乡镇文化创作活跃。其中茅坪镇的情景剧《大唐归州端午祭》、建东花鼓戏《武大报喜》系列节目、屈原镇挖掘民间乐器创作的《新滩丝弦传佳音》、杨林桥镇的民俗展演《烧毛狗》、沙镇溪镇创作编排的《开山号子》、两河口镇民俗节目《嫁姑娘》等节目深受群众喜爱,且艺术水准较高。

(三)公共文化服务不断加强

我县文化部门每年都组织了文化站长培训,其中重点组织了新农村文化建设培训班,对文化站站长和文化专干集中培训,培训内容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文化站管理、农家书屋管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文物保护、文化市场管理等,提高了基层文化工作者的水平,增强了做好基层文化工作的信心。

屈原艺术团每年送戏下乡150多场次,配合文化馆(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开展非遗普查、基层文艺辅导及广场舞培训等活动,两个单位已连续五年开展“传承端午习俗,守护精神家园”万人签名活动。20xx年,屈原艺术团九畹溪演出团被共青团中央、国家旅游局联合表彰为“20xx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图书馆、新华书店联合服务农家书屋建设,每年坚持送书下乡达50余次,并指导帮助匡通等企业建立了农民工图书室;县图书馆开展的共享工程县乡村级网络建设覆盖全县,成为国家试点单位;20xx年在第四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县图书馆被评为一级馆;20xx年,县图书馆被中宣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命名为“全国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先进集体。屈原纪念馆(屈原祠)成为县级首批爱国主义、廉政文化教育基地。

乡镇综合文化站积极协助或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活动,送科技、文化到村到户。沙镇溪镇综合文化站被授予全省农民满意的文化站,杨林桥镇等3个乡镇被市文化局命名表彰为“先进文化乡镇”。九畹溪镇砚窝台村等8个农家书屋被市级授予群众满意的农家书屋。

(四)文博事业蓬勃发展

“十一五”期间,成立了秭归县文物事业管理局,负责全县文物、博物事业的全面管理工作,公布了秭归县第三批文物保护单位,全面完成了第三次全县文物普查任务。五年来,我县用于文物保护、维修、征集、新建、复建等项目的总投入达15350万元,其中凤凰山投入资金达14600多万元,用于其它地面文物保护费用100多万元,用于文物(民俗文物)征集费达1200多万元。完成凤凰山古建筑群文物保护区的文物陈列布展、屈原祠迁建及配套设施建设并整体对外开放。20xx年,被文化部授予“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面启动

“屈原故里端午习俗”、“屈原传说”、“长江峡江号子”分别入选国家第一批、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xx年,以“屈原故里端午习俗”为主要内容的中国端午节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胡振浩、熊作正、向维平等35人(44人次)被命名为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命名县级代表性传承人191人;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共摸底普查艺人1225人,对171名重点艺人进行了图文声像资料的配套普查;普查范围涵盖民间文学、传统音乐等10大门类,共普查登记屈原传说、薅草锣鼓、端午习俗等98个艺种,建立健全了秭归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目录,非遗资源数据库建设初见成效,储存资源容量已达5T以上,为今后进一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目前面临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一)农村文化基础设施不平衡,利用率不高。

虽然“十一五”期间,我县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有了很大的改观,但非库区乡镇村农村文化基础设施仍然相对薄弱,存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水平参差不齐和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状况。尤其是非库区村文化室建设因无资金支持没有启动,农家书屋面积都比较小,活动场地简陋。农家书屋没有专职管理人员,不能真正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还需不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二)农村文化经费投入不足,运转困难。

公益性服务经费严重不足。乡镇公益性服务经费下拨还是按人头核算,没有按乡镇人口计算,造成乡镇公益性服务经费不足。上级所补的服务费,把人员工资和保险费除去后,几乎没有多余的经费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和公益性服务,出现活动开展越多欠账越多的现象。乡镇文化体育广电中心改制以来,属于广电业务收入需缴纳税费,属于文体活动的用电执行的是商业电价,不仅没有专项活动经费保障,而且由于不具备行政事业收费资格,同时又不属企业经营活动,无法对外提供资金往来票据,遇有社会赞助时接收不接收都哭笑不得,处境尴尬。村文化室、农家书屋管理员均是村干部兼任,没有任何报酬,工作积极性不高,致使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建设大量缩水,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的能力十分有限。村办文化活动没有资金来源,非物质文化传承没有资金支撑,公益性群众文化活动受到严重制约。

(三)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缺乏,人手不足。

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人手严重不足,队伍建设亟待加强。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不断出台,乡镇文化工作任务越来越重,乡镇综合文化站作用越来越大,但是作为基层文化工作的落脚点、执行者,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核编太少,多则2人,少则1人,有些乡镇文化专干离岗退养,有些乡镇文化专干无法完成或者不能胜任基层文化工作任务。而受“增人不增、减人不减”的模式束缚,人才难进。

二是由于农村从事文化工作的同志待遇偏低甚至没有任何待遇,导致基层“文化能人”流失严重。

三是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的主体意识不强。一些拥有较好群众文化活动基础的优秀的民俗、民间文化传统因后继乏人而难以有所作为。农村基层文化人才青黄不接现象严重、队伍不稳,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可忽视的瓶颈。

三、“十二五”全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规划及主要任务

建设和实施一批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基本形成以政府提供服务为主导,以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服务设施、服务机构和队伍建设为核心,结构优化、布局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质量得到全面提升,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争取在“十二五”期末,构成县级1个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文化广场、1个博物馆(移民纪念馆)、1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7个社区、186个村文化室(含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农家书屋)的三级文化服务网络体系。

(一)努力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实现县乡村级公共文化设施的有效覆盖。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服务人口为依据,以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标准、设备配置标准为指导,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范化、标准化。

县级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功能互补、联建共享”的原则,完善重大文化设施体系,建设好文化馆、图书馆、文化广场等基础设施。科学规划,整合资源,抢抓三峡移民后续规划机遇,高标准启动建设秭归县文化广场、博物馆。高标准建设和完善县文化馆,积极创建国家一级馆;对县图书馆进行改造升级,建成藏书较丰富、设备较先进、检索较便捷的国家一级图书馆;加强屈原艺术团的建设,多方争取投入,在硬件建设、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上进一步提档升级,不断提高专业创作能力和表演水平,把屈原艺术团打造成在全省有地位、全国有影响的县级专业剧团。巩固完善乡镇(社区)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实现乡镇(社区)有文化活动站、村有文化活动室,做到人员、经费、场所三到位,文化活动、文化功能、文化地位三加强。同时,加强流动文化设施建设,推动流动服务的整合,提高流动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率。加强数字文化阵地建设,基本实现数字文化覆盖乡镇(社区)和行政村。

同时,通过多种形式,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各类文化设施,解决由于公共财政投入不足造成文化设施欠缺的问题,并使之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

(二)大力推进文化内容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能力。

加大创作力度,引导文艺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生活,积极创作农村题材的优秀文艺作品,让农民群众更多地享受优秀精神文化产品。

1、繁荣文学艺术创作。

按照“以繁荣出精品,以精品促繁荣”的思路,实施文化精品战略,扶持原创性作品,推出一批反映时代精神、体现秭归地方特色的高水准文艺作品。加强专业艺术创作,不断创作推出一批优秀剧目,重点创作好“秭归大端午”大型舞台剧。围绕重大文艺赛事,组织重大题材的创作活动,鼓励文艺爱好者不断创作新的文化艺术作品,力求在文学、戏剧、音乐、舞蹈、美术、书法、摄影等方面推出一批把握时代精神,具有强烈艺术感染力的优秀作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继《峡江船工号子》和《秭归花鼓舞》之后再创新作冲击“全国群星奖”,投资拍摄一部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反映屈原生平的影视作品。

切实加强屈原文化研究,形成秭归屈学研究特色,打造屈原文化品牌。深入挖掘地方民俗文化,精心打造船工号子、开山号子、杨林堂鼓、建东花鼓戏等民间艺种,展示两千多年柑橘栽培历史,打造柑橘文化品牌。积极挖掘移民文化内涵,打造移民文化品牌。以九畹溪、凤凰山、链子岩等景区和沿江移民新村为载体,将特色文化融入旅游景区,打造特色文化品牌。

2、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积极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村镇文化、广场文化和节日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文化馆(站、中心)等文化机构的组织和阵地作用,利用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广场文化活动等载体,开展歌咏、读书、书法、朗诵、科普知识等各种群众性文化活动,重点办好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和三年一届的全县民间文艺调演。加大基层文化扶持力度,重点扶持和帮助民间文艺社团的发展。

3、加强文化遗产保护。

(1)加强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重视优秀历史文化的研究、发掘和保护。完成全县文化遗产普查,完善重大建设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切实做好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提升部分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级别。重点做好屈原祠等凤凰山古民居群的提档升级,完善安防等基础设施,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和利用办法。

(2)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传承发展民俗民间文化。按照“抢救保护、传承创新、开发利用”的方针,加强对民间文化艺术的抢救工作,研究开发保护传承屈原文化和地方特色文化。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绘制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分布图,争取申报2—3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培养和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制定传承人资助办法,对濒临失传的民间艺术和传统工艺,建立传承机制。

(3)推进屈原故里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围绕“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建立屈原故里文化生态保护区,精心编制保护区规划,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文化生态保护和自然生态保护相结合、整体保护和重点保护相结合的要求,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坚持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切实做好传承人、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并积极争取将该项目纳入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试点范围。

(三)大力加强公共文化队伍建设,建立高素质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体系。

繁荣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离不开素质高的建设队伍。抓好三支队伍建设。

一是管理者队伍。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基层文化管理者既是组织者、管理者,又是实践者、推动者,是一个关键的节点,必须十分重视抓好这支队伍建设。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管理者的在职培训,实现知识更新,提高基层文化工作者素质。加强对乡村文化员的培训,提高农村文化队伍素质。

二是专业艺术人才队伍。遵循文化艺术人才成长规律,运用市场配置功能,不拘一格地引进、使用、培养文化艺术人才。

三是民间文艺工作者(爱好者)。民间文艺表演队伍是繁荣农村文化事业、丰富农民文化生活的重要力量,要加大对各级各类文艺表演队伍的投入、培养和扶持力度,不断增强其为农服务的能力,激发其为农服务的动力。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利用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坚持把保障农民基本文化权益作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出发点,着力构建农村公共文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文化资源共享,经常开展送书、送戏、送文化下乡活动,加大财政保障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投入机制,建立一支专职文化工作队伍,增加农村公共文化经费投入,着力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进一步提高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好、维护好、保障好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是县委、县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要把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民生的重要内容,作为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党的执政目标的重要途径,抓好抓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文化发展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同部署、同实施,建立相关的考核、评价和责任制度,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宣传部门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创造更加有利于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政务环境、政策环境、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形成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二)进一步采取有效举措,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1、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要把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建设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重点推进,逐步形成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富有效率、服务优良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

一是把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改革作为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加以推动。

二是完善公共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机制,丰富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

三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增强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

四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统筹协调机制,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共建共享。

五是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机制。

2、加大项目、资金的争取和支持力度。高标准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编制规划,积极储备项目,做好文化项目库建设,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积极研究政策,围绕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新农村建设、移民后续发展、扶贫开发等方面拓展项目资金争取内容。切实落实“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征收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定,加强社区文化建设,设立县城镇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城镇社区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重大文化产业项目的发展。县委、县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建议从下个财政年度起,以全县总人口为基数,按4元/人的标准,设立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随着财政的增长而增长。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非物资文化传承的奖励与扶持、村办文化专项活动补助、乡镇文化事业发展奖励等,不得用以县办节庆活动,不得挪作他用。同时,要根据需要与可能,加大对以社会服务型为主的文化事业单位的投入,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艺术团等;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如乡镇文化站建设的配套完善,村级文化室、农家书屋、文化科技中心户的建设等。县直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对文化部门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收费、用电价格要加大协调、争取力度,给予必要的优惠。文化部门要努力解放思想,创新思路,走出一条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发展道路。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社区)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机构的服务标准。

(三)进一步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按照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的总体部署,把文化人才培养和引进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培养、管理、使用机制。优化群众文化队伍结构,加快培养高素质的群众文化管理干部和群众文化专业骨干,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积极引进优秀文化人才到秭归建功立业,从激励机制、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形成培养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环境,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有力保障。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建立规范的奖励制度,对在文化发展中做出特殊贡献的文化作品和相关人员给予重奖和荣誉。针对文化馆、图书馆、文化站免费开放后工作量增加的问题,尽量增加相应编制,落实有关乡镇文化站人员编制、待遇的现行政策。在村(社区)建立政府补贴的文化员制度。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增加文化竞争力。

  公共文化服务调研报告4

根据常委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将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从3月至9月上旬,我委先后组织赴广西、湖南、海南、山东等兄弟省区学习考察,并在省内多地开展有关调研活动。4月中旬、9月上旬,刘群英副主任先后带队赴龙岩、长汀、上杭,厦门、同安等2市3县区调研;8月中旬,宋闽旺主任带队赴福鼎、寿宁、周宁、屏南等4县调研;我委还组织赴莆田调研。调研组认真听取各地政府汇报并与有关单位、人大代表等座谈,召开5场座谈会,实地察看市、县区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乡镇文化站,村级文体广场、农家书屋、广播站等,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了解掌握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一)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逐步完善。我省各级政府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从机制上保证文化发展与经济社会建设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发展同步。着力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顶层设计,成立由省文化厅牵头、25家单位组成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带动全省各市、县开始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相继制定《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福建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xx—2020)》《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推进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健全财政保障机制,全省文化事业费财政拨款从20xx年的11.3亿元增长到去年的19.1亿元,年均增长14%,人均财政拨款及占财政支出比重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初步建成。“十二五”时期,我省基本实现省、市有图书馆、艺术馆、博物馆,县市区有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有综合文化站,村和社区有文化活动阵地的目标,覆盖全省的省、市、县、乡和村的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截止20xx年底,全省建成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90个,文化馆(艺术馆、群众艺术馆)97个,博物馆119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125个,行政村和城镇社区文化服务点(含农家书屋)13918个,各类文化艺术表演团队近千个,激情广场群众性文化活动点2000多处,相对固定的群众文化活动队伍20000多支。大力抓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公共数字图书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等三大数字文化惠民工程建设,20xx年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实现全省乡镇的全覆盖,目前所有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均已建立电子阅览室。20xx年全省提前三年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任务。

(三)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各类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在继续开展公益性演出、展览、培训、辅导等传统服务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拓宽服务渠道,增加服务内容,公共文化服务吸引力和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全省文化部门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等“四馆一站”已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大力组织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厦门、三明、福州先后成功入选,推动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机制,20xx年创立至今的“福建艺术扶贫工程”开创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厦门“社区书院”集居民教育、文体活动、群众议事于一体,成为我省社区文化建设的重要品牌。率先在全国设立村级文化协管员,目前在聘协管员达14800多名,已覆盖全部行政村,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全省公益性文化单位的活力明显增强。

(四)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日益丰富。积极培育和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群众文体队伍呈遍地开花之势,涌现出诸如福州“激情广场大家唱”、厦门“书香鹭岛活动月”、莆田“我的舞台我的梦”、龙岩“文化惠民周周有戏”、宁德“中国微演艺”等一大批知名品牌,惠及城乡广大群众。着力拓宽公共文化供给主体和手段,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一些民办文化机构得到扶持发展,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公益性惠民演出,20xx年全省77个国办艺术团体组织公益低票价演出11320场,受益群众约858万人次。加强文化艺术精品创作与生产,推出了闽剧《林则徐复出》、莆仙戏《叶李娘》、杂技情景剧《平安号》、大型舞剧《丝海梦寻》、畲族舞剧《山哈魂》等一批优秀文艺作品,艺术创作生产呈现可喜的新气象。

二、存在问题

(一)公共文化服务城乡短板有待补齐。虽然我省公共文化设施基本实现了按行政层级“全设置”,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布局发展不均衡,沿海、城区的相对较好,内陆山区、乡村的相对薄弱。一些县区的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设施设备比较落后,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中心设施简陋;现有的公共文化设施中硬件达到现行部颁标准的比例不高;部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布局不够合理,设施建成后被挪为他用等问题仍然存在。

(二)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亟需加大。由于长期以来文化建设经费基数低,历史欠账多,财政投入的增长与文化发展的需求之间仍有不小差距。一些地方公共文化专项经费被挤占、挪用,地方配套经费没有落实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县区政府的财政投入主要集中于添置文化设施,对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活动的经费明显不足;一些乡镇的文化投入没有纳入经常性财政预算,由县财政视情拨付,有的村级开展文化活动主要靠跑单位、拉赞助,文化投入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多元化文化投入体系尚未形成,社会化资金投入较少,激励政策不足,政府有限的资金难以满足公共建设的实际需要。

(三)公共文化服务质量仍需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同时存在供不应求、供非所求问题。随着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提高,群众的文化需求不断提升,但现有供给能力难以充分满足需求。目前为群众提供什么样的公共文化服务,基本上还是由政府部门指定或安排,事先并没有对群众文化需求进行深入调研,提供的一些文化产品群众并不满意,群众参与程度有所下降,造成了文化资源和资金投入的浪费。比如,部分送下乡的文化产品遭到群众冷遇,“农家书屋”部分图书长期闲置,“农村电影放映”活动在一些地方一些场次观众较少等。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待提升。

(四)公共文化服务专业人才缺乏。部分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为上个世纪定编,已远远不能满足新时期公共文化工作的需要。乡镇文化站工作人员还不同程度存在“在编不在岗”、“专干不专”现象,村级文化协管员也多是村委会人员兼职或志愿服务,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长期稳定开展。同时,大多数基层文化单位缺乏稳定的专业化队伍且待遇偏低,人员年龄偏大,观念相对落后,知识结构陈旧,能力和素质难以适应新时期基层文化建设的开展。

(五)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还需完善。虽然我省建立了由省文化厅牵头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但公共文化服务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现象还比较严重,各个部门拥有一些公共文化设施、队伍和资源,往往是各自为政、自成一体,协调和统筹的难度较大。“重设施建设、轻管理使用”的现象仍具有普遍性,长效服务运行机制未能有效建立,一些公共文化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由于运营管理力度不足,使用率偏低甚至闲置,公共文化资源没有实现最大社会效益。

三、意见建议

(一)夯实基础,推动城乡均衡发展。要把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作为当前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中之重,着力补齐短板,推进落实《福建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实施标准(20xx—2020年)》,引导文化资源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合理配置城乡设施布局、服务提供、队伍建设、资金配置。要大力推动苏区、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编制专项规划,加大帮扶力度,力争较短时间内使欠发达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有明显改善。要把农村作为文化财政投入的重点,不断提高对农村公共文化活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补助标准,弥补农村文化建设的历史欠账。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村居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将加强村居文化建设纳入民政工作职责,做好村居文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落实,不断丰富居民的文化生活,增强村居文化教育功能,提高居民文明素质。

(二)政府主导,加大财政投入支持。要积极探索建立稳定增长的公共文化投入机制,逐步提高文化事业投入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在保证公共文化建设项目资金的同时,逐步将公共文化服务运行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为公共文化服务长效运行机制的建立和运转提供财力保障。要努力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文化投入机制,制定并落实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的相关政策,采取购买服务、委托承办、项目外包、税收优惠、鼓励捐赠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社会资金对公共文化的投入明显增加。

(三)因地制宜,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质量。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建设,充分发挥文化育人、以文化人的作用。要加强对群众文化需求的调查研究,建立文化产品的效果评估机制,针对社区居民、农民、外来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不同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以多元化的内容建设及服务供给,不断增加公共文化产品的吸引力。要深入挖掘我省丰厚的传统历史文化资源,如朱子文化、闽都文化、海丝文化、红色文化、畲族文化等,将其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开发培育当地群众喜闻乐见的公共文化特色品牌,使这些资源焕发现代活力,服务现代生活。

(四)强化队伍,提供专业人才支撑。省政府及机构编制部门要科学合理配备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人员编制,并根据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对实行免费开放后工作量增如,现有编制难以满足需要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增加人员编制。要加强对农村文化队伍的管理和使用,落实20xx年中宣部、中编办等六部委《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编制配备不少于1至2名,规模较大的乡镇可适当增加”的要求。要重视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人才,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加强公共文化人才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五)深化改革,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管理、部门协同、权责明确、统筹推进的协调工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提高牵头单位的协调效能。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分布在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合理布局大型文化场馆、标志性文化设施和群众日常生活文化“绿地”,处理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使用的关系。

此外,调研期间,厦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做法和经验给调研组留下了深刻印象。建议省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总结厦门、福州、三明等国家示范区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省宣传推广,充分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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