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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重要考点:国际税收抵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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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税法一》重要考点:国际税收抵免制度

税务师《税法一》重要考点:国际税收抵免制度

  【内容导航】:

(一)抵免限额的确定

(二)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

(三)税收饶让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税法一》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第五节国际税法的内容。

  【重要考点】:

  1.抵免限额的确定

抵免限额以不超过其外国来源所得按照本国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限。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税率)×(来自非居住国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

上述公式可简化成:抵免限额=来自非居住国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税率

  2.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

(1)分国抵免限额=(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税率)×(来自某-非居住国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

上述公式可简化成:分国抵免限额=来自某-非居住国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

(2)综合抵免限额=(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税率)×(来自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

上述公式可简化成:综合抵免限额=来自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税率

  3.税收饶让

税收饶让又称为饶让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税收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特准给予饶让,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予抵免,不再按本国税法规定补征。

税收饶让不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只是抵免法的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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