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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审查延长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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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延长资格审核时间的通知

2015辽宁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审查延长的通知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及广大考生:

由于注册消防工程师首次组织考试,报名人数较多,同时所有人员都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为确保广大考生能够顺利完成报名工作,经省人事考试局研究决定:报名截止时间不变(11月2日),资格审核时间截止时间延长至11月6日16:00(周五),缴费截止时间延长至11月8日(周日)。望广大考生周知。

另:沈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在本周六、日(10月31日、11月1日)也可为考生办理现场资格审核业务。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1.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工作按属地化原则进行。其中,资格审查由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负责,驻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由省人事考试局负责(详见附件1)。

各市有关单位或部门要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14〕9号)规定,认真做好照片审核、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工作。

资格审查时要求考生提交所有材料原件,报名表要有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交的报名表、免试申报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作为长期档案,由资格审查单位和报名确认单位分别保管。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应试人员及协助应试人员骗取考试资格的.有关人员,将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考生报考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确认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应持报名表(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打印)2份、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省或所在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审查通过的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到省或市、绥中县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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