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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门诊部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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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组织完成一项任务和职责都需要一定的行动资源,你知道医院门诊部都有哪些工作职责吗?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推荐了医院门诊部工作职责,欢迎大家前来参阅。

医院门诊部工作职责

  医院门诊部工作职责篇一

医院门诊部工作职责2、认真询问病史,抓住重点,简明扼要。

3、根据病人主诉及主要症状认真查体,既要全面细致,又要抓住重点。

4、辅助检查: 在填写辅助检查单时要做到:

(1)注重写清主要病史、主要体征、临床诊断,以供有关科室参考;

(2)各种化验单须注明采取标本的部位、时间,认真写清每一个项目,不准漏项;

(3)需病理检查时,注明标本取材部位、大孝份数、固定方法,并写好签;

(4)腹腔检查注明是否需病人禁食、肠道准备等。

5、诊断。门诊医生对疾病的初步诊断称为“初次诊断”,应主次有别。

6、治疗。病志上写明治疗方法、药物名称、剂型、剂量、用法、注意合理用药。

7、病人离院。医生向病人交待清楚应注意事项及下次复诊时间。

8、急诊病人检查时,应注明“急”字样。

三、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门诊病历是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是重要的医疗文献。为此,医师必须做到:

1、病历书写须用钢笔,病历封皮各项及过敏史栏目由首诊医师填写。

2、要简明扼要。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初步诊断、治疗意见等均需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书写签字或盖章。

3、每次诊察,均应填写日期、急诊病历应加填时间。

4、间隔时间过久或前次不同疾病的复诊病员,一般都应与初诊病员同样写出门诊病志。

5、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会诊目的及本科初步意见在病志上写清。

6、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应在请求会诊的病历上填写检查所见,诊断和处理意见并签字或盖章。

四、门诊处方书写要求

1、处方书写内容包括:年、月、日、科别、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含量或剂量、规格、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盖章等。

2、处方用钢笔书写,不得涂改。

3、药品名称只采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拉丁文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药典以外的药品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卫生 部颁布标准名称为准,对未有规定统一药品名称应采用通用名、采用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药名国际非专利名称》。中药名称一律采用中文书写,一张处方上,中文拉丁文不能混用。

4、药品和制剂的剂量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卫生厅颁发的各药标准剂量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需在剂量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5、处方上药品剂量、数量采用单位为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u)、单位(u)、片(Tab)、丸(pil)、胶囊(Caps)、粒、支、安瓶(Amp)等,数字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麻-醉-药品的数量一律用中文大写书写。

6、对配伍禁忌及不合理用药处方、药剂科拒绝调配。

7、麻-醉-药、毒药、精神药品处方要求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8、使用麻-醉-药品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经考核能正确使用麻-醉-药品者。

9、麻-醉-药品每张处方注射剂只限一支。片剂、酊剂等不得超过一日量,还必须经本科护士长或负责护士签字盖章方可取药。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写麻-醉-药品处方。

10、肿瘤晚期病人使用麻-醉-药品处方要求见医院有关制度规定。

11、每张处分方最多只能开5种药物,一般每张处方不能超过3天剂量,慢性病不超过7天剂量。

五、诊断书

诊断书是病人诊断和休息的证明,有时也是法律依据,因此,医师应严肃认真对待。

1、临床医师只能开本科疾病诊断的诊断书,如开他科疾病诊断书视为无效,提前或补开诊断书无效。

2、诊断书诊断必须准确。字迹清楚医师印章清晰可辨,休息日期用大写。

3、诊断书休息日期,门诊一般连续休息不得超过两周。

4、诊断书应复写一式两份。一份交病人本人,一份留存。

六、门诊会诊、转诊制度

1、门诊就诊患者三次不能确定诊断者,接诊医师必须请上级医师、科主任、专家会诊。

2、根据病情需要,科室间可以会诊、转科,转科时原接诊医师应把转科目的和要求详细记录在病志上,必要时应随同病人前往,以便共同讨论诊治意见,接转科室医师应认真负责,防止互相推诿,并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病志上。签字盖章。

3、经会诊仍不能做出确定诊断者需转院时必须经科主任提出意见开转诊诊断书。并上报医务处批准。

七、急诊救治中心管理

1、急诊救治中心的任务

(1)接待各类急诊或慢性病急性发作病人。

(2)对危、重、急病人做出初步诊断,并予以救治、处理,再根据病情分送专科病房或监护室。

(3)培训各科轮转医师。

(4)培训急诊专业护士。

(5)培训急诊医学专业医师。

(6)开展有关急性病发病机制,早期诊断及有效疗法研究。

2、对急诊救治中心的要求

(1)急诊病人多属急、危、重症,因此急诊救治中心管理必须突出“急”字。做到准确、快速、安全、高效。

(2)根据抢救工作需要,请有关专科人员参加时有关专科医师接到急诊救治中心通知10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不得延误时间。急诊抢救一般由急诊救治中心负责主持,遇有大型抢救,由门诊部主任、院长亲自主持,统一安排,协调有序。

(3)认真填写各种抢救记录、表格、病志。必须完整、及时、真实。也要记录医师接诊时间、抢救开始时间、进行治疗、处理时间,留察确诊时间,病情开始稳定时间,转入院时间等。

(4)急诊医疗护理人员应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熟练的医疗技术,主动,热情,机敏果断,应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一切为病人服务的思想。

(5)急诊医疗应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做到井然有序,忙而不乱。

(6)急、危、重病人多有家属或单位人员陪护,要维持好诊疗秩序,保障诊室或抢救工作井然有序。

(7)急救病人常涉及交通、治安等法律事宜,应及时与保卫、公安部门联系,对无家属或单位人员护送者,应及时向院有关部门报告,并尽快通知病人单位及家属。

(8)牵涉及法律纠纷的外伤、交通肇事等,应实事求是的详细记录病情,病历不得弄虚作假。

八、挂号室要求

(一)分诊

来院就诊人员中,包括病人和健康人。病人中的病情又有急、缓、轻、重之别,十分复杂,很多初诊病人,特别是来自外地的农村病人不了解自己病情属于哪一科范围,以及现代医院分科较细,病人难以选择就诊科室,往往出现多次转科现象,增加了病人的痛苦和不便,也增加了医务人员的工作量,影响门诊质量。

另外,传染病人的活动在门诊人群中很易引起传染病的传播。因此,就诊程序以在挂号室先分诊后挂号为宜。

1、挂号室分诊位置、分诊员

在挂号窗口入口一角设分诊台,分诊员应选有工作经验及有一定临床专业知识的人担任,也可对挂号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各科专业知

识的熟悉和了解,兼任分诊。

2、挂号室分诊员职责

(1) 初诊分诊,并告知患者应去的挂号窗口和科别。

(2) 回答患者咨询。

(3) 向病人交待就诊科室、候诊地点。

(4) 向病人介绍出诊专家、专业特长及有关情况。

(二)挂号窗口

1、急诊挂号窗口(二十四小时连续挂号)。

2、普通挂号窗口。

3、专家挂号窗口。

4、优先挂号窗口(现役军人、烈属,危、急、重病,离休老干部)。

5、传染病挂号窗口(设在传染门诊)。

(三)挂号室人员职责

1、在门诊部及挂号室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挂号工作。

2、挂号员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

3、挂号员必须做好当天挂号前与次日挂号的准备工作。

4、挂号员每天向财会科上交收取的挂号费,同时换回次日挂号票备用。

九、候诊室工作人员要求

病人挂号后,分别到各科候诊室等候就诊。

候诊室工作人员职责

1、接到就诊病人挂号单、病志本后,按顺序安排就诊。

2、简单了解病情和阅病志本记载近次就诊情况进行预诊和分诊。

3、经常巡视病人,对危、重病人要优先安排就诊。遇可疑传染病人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医生及时处置、转科。

4、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协助办理预约检查、治疗和复诊手续,告知病人辅助检查方位。

5、维持好候诊秩序,保持候诊室清洁、卫生、安静。

6、宣传我院医疗方针,主要设备、新技术、新疗法、出诊的专家、教授技术特长等。

7、宣传医疗卫生、保舰疾病预防知识。

8、负责与挂号室联系,通知挂号室当天出门诊医生变化情况,防止患者退、换挂号票情况发生。

十、服务台工作人员要求

1、按时上岗,着装整齐。

2、热情服务,耐心解答患者及家属提出的各种问题。

3、做好各种便民服务(轮椅、开水、水杯等)。

4、指导患者就医。

  医院门诊部工作职责篇二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和行政的管理工作,医院门诊部主任职责。2.组织制定门诊部的工作计划。经院长、分管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接受大批外伤、中毒、传染病员时,要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4.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协调各科关系,督促检查医务人员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医护常规、技术操作规程;整顿门诊秩序,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各种手续,方便病员就医;做好门诊质量控制工作,不断提高门诊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5.按照中医院特点,制定门诊各项工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缩短病人候诊时间,管理制度《医院门诊部主任职责》。

6.负责安排“门诊大厅一站式服务站”的管理、值班主任安排;做好病人病假条盖章、医保咨询、健康咨询、电话咨询等工作。

7.监督门诊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宣教、清洁卫生,消毒隔离、疫情报告等工作。

8.协同有关工作人员组织门诊医务人员到所属地段、工厂、机关、学校建立协作关系,搞好爱国卫生运动。

9.组织所属人员的业务训练,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工作。

10.负责接待处理病人在就医过程中发生的矛盾及来访,接待和处理门诊的群众来访、来信工作。

  医院门诊部工作职责篇三

为了加强各级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好医院工作,特制订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医院工作人员的职责,是根据加强医院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医疗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而制定。

各级医院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一、医院党委(总支、支部)

书记职责

1.在上级和院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经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党委(总支、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律检查、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4.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院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委其他成员和院长的作用,并积极帮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医院科室党支部书记职责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

3.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4.结合业务深入细致地进行政治思想工作,保证医疗、预防、科研教学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5.经常与支委科主任取得联系,主动地勾通情况,研究工作,紧密团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作好工作。

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

三、院长职责

1.在上级和医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质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得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四、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高、中级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6.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急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指导所负担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五、行政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财务和总务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督促财务、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5.负责审查预决算,掌握财务收入开支、基建、维修以及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经济管理工作。

7.负责督促检查全院工作人员的生活福利工作。

8.负责督促检查全院的清洁卫生和绿化环境工作。

六、办公室主任职责

1.在院长、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秘书、行政管理工作。

2.安排各种行政会议,做好会议记录,负责综合医院的工作计划、总结及草拟有关文件,并负责督促其贯彻执行。

3.负责领导行政文件的收发登记、转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4.负责本室人员的政治学习。领导有关人员做好印鉴、打字、外勤、通讯联络、人民群众来访来信处理、参观及外宾的接待等工作。

5.负责院长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七、医务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拟订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督促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提高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4.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组织讨论,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实施、检查全院医务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工作。

7.检查督促各科进修和教学科研计划的贯彻执行。组织科室之间的协作,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8.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和管理工作。

9.领导医务科及所属人员的政治学习。抓好病案统计、图书资料管理工作。

医务科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八、预防保健科科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

2.拟定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督促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完成本院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组织定期体检,掌握健康情况,提出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防护和保健措施。

4.组织好本院职工和院外地段的预防保健工作。搞好传染病管理和疫情报告及各项卫生防疫工作。

5.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6.组织本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考核,并对本科人员的晋升、奖惩提出具体意见。

7.负责检查督促全院职工严格执行公费医疗制度。

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九、图书管理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订购和收集医学图书、刊物和资料。

3.负责图书资料的登记、分类和编目工作。

4.负责书库的管理,保持书库和图书清洁、整齐、通风。防止图书霉烂、虫蛀和火灾。

5.严格执行图书管理制度,坚守岗位,按时开馆,认真办理书刊借阅手续。

6.经常介绍新书内容,为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主动提供参考资料。

7.负责制订本院图书室的管理细则,经科长、副科长批准后执行。

十、病案管理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经常检查各科病历书写情况,提出改进意见,提高病历书写质量。

3.负责病案的回收、整理、装订、归档、检查和保管工作。

4.负责病案资料的索引、登记、编目工作。

5.查找再次入院和复诊病员的病案号,保证病案的供应,办理借阅病案的手续。

6.提供教学、科研、临床经验总结等使用的病案。

7.做好病案室的管理工作,保持清洁、整齐、通风、干燥,防止病案霉烂,虫蛀和火灾。

十一、医疗统计人员职责

1.在医务科长领导下,负责编报上级规定的报表和提供本院领导及医疗、教学、科研需要的统计资料。统计资料缮写完毕后必须核对准确、完整、并加以必要的说明,按期上报。

2.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各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3.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医技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疾病分类统计工作。

4.每月终负责向医技科室催送月报表,分别进行登记。

5.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

6.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水平,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十二、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三、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十四、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十五、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做好下午、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主治医师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4.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病房出院及死亡病例总结讨论,做好病死率、治愈率、化脓率、病床周转率、病床利用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6.负责节日假日排班及书写各种手术通知单。

十六、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病员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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