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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薪酬福利政策的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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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果想要做大做强,第一就要学会管理薪酬福利。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精心推荐的制定薪酬福利政策方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制定薪酬福利政策的方法有哪些

  制定薪酬福利政策的技巧

薪酬福利政策的正确导向

企业采取薪酬福利措施,就是为了使员工与企业的行为保持高度一致,将广大员工有效团结在一起,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而福利从本质上讲又是一种补充性报酬,既然是报酬,就应该为员工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

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的薪酬福利政策要涵盖福利设定的目标和对员工的行为要求两个方面的内容,能够对员工的认识和行为进行正确的导向。

一项企业薪酬福利政策,应该向员工表达和传递以下信息:员工的薪酬福利与企业绩效相挂钩;员工的薪酬福利与个人工作表现及贡献相挂钩;履行告知义务,企业应采取恰当的传播渠道,将企业的薪酬福利政策告诉所有员工,例如写进员工手册。

适时增减薪酬福利项目

企业绩效会随着市场环境变化而有起落,企业的薪酬福利一定要及时地反映企业绩效的变化。如果企业绩效转好,应当适时地增加一些新的薪酬福利项目;如果企业绩效下降了,也要相应地暂时性裁减部分薪酬福利项目。

  薪酬福利政策

1.本制度的目的建立合法、规范、有效的薪酬福利体系。建立适应公司参与市场竞争、体现员工贡献价值、能够有效激励员工的薪酬福利机制。促进“企业价值与员工价值共同提升” ;理念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信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有关领取务工、顾问费的人员不适用绩效奖金、年度奖金、福利、假日等条款。

3.定义本制度所指薪酬福利包括按月员工的基本工资;根据员工个人工资业绩考评结果发放的的年度奖金;根据《员工手册》奖惩条例给予的单向奖金及总经理特别奖励;法律规定的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公司提供的过节费、劳动保护费、防暑降温等其他补充福利;公司为骨干员工提供的股权激励等其他特殊激励。

4.职责分工

4.1 信诺总经理

4.1.1 初步核定公司的年度薪酬总额、薪酬 IDU/薪酬调整方案等提交董事会讨论/决策.

4.1.2 审核、决定薪酬结构的局部调整;审核、决定内部年度奖金分配方案;审核、决定部门经理的绩效奖金和年度奖金系数;审核、决定单笔超过 2000 元的各项单项奖金及总经理特别奖

4.1.3 核准月度薪酬总表及明细表、总额范围内的各项单项福利费明细表、新入公司成员的薪酬、总监以下员工的薪酬调整等。

4.1.4 公司总经理有关薪酬审批的权限仅可授权于主管人力资源工作的领导成员,不可授权于其他领导成员。

4.2 人力资源部

4.2.1 是负责公司薪酬福利工作的唯一部门负责拟订公司的薪酬福利制度和流程执行经过董事会或总经理审批的薪酬与政策/制度和决策。

4.2.2 进行调整调查/内部薪酬分析,提出有关薪酬总额、薪酬结构、薪酬等级、薪酬水平调整的建议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核后执行。

4.2.3 根据公司业绩、各部门业绩提出年度奖金分配、绩效奖金的系数等级调整建议报总经理审批;

4.2.4 根据新入职员工情况,与用人部门协商提出薪酬建议,根据主管领导及用人部门建议对在岗员工提出薪酬调整建议报总经理审批。4.2.5 按时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年度奖金;缴纳公司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发放其他单项奖金、补充福利;代扣代缴员工薪酬的有关税款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4.2.6 按照员工关系管理制度,进行有关薪酬沟通工作。

4.3 各部门经理

4.3.1 提出本部门年度岗位、人员、职级计划,有人力资源部复核后报公司审批,作为分解本部门下年薪酬总额的依据;对经过批复的本部门年度薪酬总额负责。

4.3.2 在公司核定的各级系职级薪酬参考范围内会同人力资源提出新员工薪酬建议;根据员工绩效考评结果提出绩效奖金发放系数建议; 根据员工能力和业绩表现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调整薪酬建议。

4.3.3 根据公司核定的部门奖金总额,按照公司制定的分配政策和员工绩效结果提出本部门内部分配的具体建议。

4.4 薪酬核定权限按照逐级核定原则进行;总经理提出其他领导成员薪酬、奖励建议报董事长批准;人力资源部经理向主管领导提出各部门经理、副经理薪酬、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下属员工薪酬、奖励建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调整后保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下人员无薪酬核定权限。

  公司薪酬福利奖惩制度

第一条、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四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六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七条、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八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七)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第九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

(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九)机器、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十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

(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销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一)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

(二十)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十一)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十一条、员工功过抵销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抵销。

(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销记过1次或警告3次。

(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销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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