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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安装承包合同范文汇编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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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装承包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华】安装承包合同范文汇编五篇

安装承包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1.2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1.3工程地点:项目内。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工期、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包验收合格、包保修、包税金、等进行大包干施工。

2.2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按时按量保证合同电梯质量,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乙方内部验收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及售后服务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并承担所有发生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第四条、工期

4.1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工期:

甲方提供符合电/扶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的井道、机房、电源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装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4.3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合同大包干总价款

5.1本工程的大包干总价(含税)为: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整(¥元)

5.2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已包含安装费用、材料费用、施工配合费、搭棚费、吊装费及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就本安装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费用。甲方提供电源(及电缆)至屋面机房电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装),机房内电梯控制箱及后续电梯井道配线、变压器由乙方配套安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5.3本合同大包干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6.2本合同有∕无预付款,若有,预付款为¥元(人民币元),于支付。

6.3除预付款外,其他款项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作为定金。甲方于乙方正式进场安装前2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竣工资料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四个月后的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元),对于该笔款项的支付,甲方在乙方发货期前14日内负责向乙方提供由出具的保证担保,担保函的内容以《供货合同》附件三为准。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担保期限与电梯质保期一致。

6.4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已付金额一致的符合财税规定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甲方任命为甲方代表。

7.2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7.3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7.4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7.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6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含大楼基准轴线、楼层标高等)的电梯土建或电梯井道和机房。

7.7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后要及时清理井道的杂物,包括排水、防水,并通知乙方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7.8按当地建委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

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乙方任命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8.2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8.3乙方应配合总包土建进度提供相关预埋资料,另须包括:本电梯设备设计、供应、安装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有关梁和架构上的荷载资料;开关、通风及设备等所需的一切开孔的位置资料;电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导轨固定件和有关的轿箱平台位置资料。

8.4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设计人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设计人确认。

8.5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8.6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总包配合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

8.7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移交备用件和随机资料一套。

8.8负责吊装及搭棚工作。

8.9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10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8.11除井道内隔梁外其余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8.12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8.13负责提供三方通话设备,并且安装监控中心的母机是一台母机可以对多台主机(机房机)并且协助安装三方通话系统的单位进行调试。

8.14负责电梯在运输、施工前、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1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8.16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8.17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有关申报文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进场前的报验手续和费用,以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直至合格为止。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非因乙方电梯质量/安装的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

8.18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8.19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8.20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8.21应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

8.22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9.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2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

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0.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叁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XX市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核验为准。

10.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结算

11.1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1.1.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11.1.2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3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4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11.1.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11.1.6备案表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11.2双方按甲方最终确认的经甲方批准由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本合同的竣工结算工程量。监理公司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上述竣工结算工程量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11.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等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上述工程项目不予结算,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2.1本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12.2在保修期内,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全面负责整改和维修。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检修直到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整改和维修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维修,甲方需承担零部件费用。

12.3在保修期内,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或维修工作的,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该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加15%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2.4乙方承诺对工程提供终身的维修服务(保修期满后,双方签订有偿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负责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六名电梯维修人员。在合同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以不高于本合同的价格水平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及维修等服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大包干总价的3%。

13.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竣工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

13.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500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3.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3.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3.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3.6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材料的交接以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13.6.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13.6.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13.6.3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0.1%的违约金。

13.7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3.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大包干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及解决

15.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5.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保护已完工程。

15.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5.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

安装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负责人:

鉴于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发包人,决定将本项目的制冷设备工程安装交由乙方承包,现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制冷设备及材料及安装报酬如下:

冷库共________间,制冷设备共________套,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元。

二、交付安装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交付。

三、保修

乙方对制冷设备实行保险_______年,由于甲方违规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保修期间从安装调试合格、试运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

安装完毕,乙方应在竣工日起三日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验收通知日起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给甲方必要的技术说明、操作方法说明使用注意事项等有关资料。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无偿返工,直至达到约定标准。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1、工程量按照实际施工计算。

2、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日,付预付款_______元;制冷设备运到安装地时,甲方付给乙方_______元;安装调试完毕,运行正常,付给乙方_______元;剩余_______元,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届满时无息支付给乙方。

六、乙方收到预付款时,及时将款汇给厂家订购设备,设备采用铁路运输(包括公路联运),收到提货通知时,应及时验货付设备款单,及时去提货,运到安装现场甲方不能按合同付款时,乙方不予卸货并可拉走设备。

七、甲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三相电源(必须有零线),由于供电的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竣工日期顺延。

八、由于不可抗力造成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均应书面通知对方,给对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由责任方赔偿。

十、违约责任

由于工程款未按时到位,甲方如不能按期付款,影响工期,甲方拖延乙方的结算款按每天______%付给乙方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附则

1、甲方未付清工程总价款时,设备所有权归乙方。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工程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大理石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大理石安装

四、承包方式:单包工,其中甲方负责大理石、水泥、沙及安装,负责水电供应,施工场地塔架材料。

六、工程单价(不含税):墙体干挂人工费 元/㎡,方柱干挂人工费/米,角钢/米

七、付款方式:甲方首先预付乙方进场费元。安装费按施工进度支付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后合格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期限定为合同签字之日起,乙方应在 天内按质按量完成。

九、工程按国家标准施工。

十、甲方责任

1、及时组织水电供应,及施工所需材料,不得影响施工正常运行。

2、提供生产用水、用电场地,提供乙方工作人员的生活场地。

3、负责提供施工设计图给乙方,落实专人负责督促乙方按技术规范施工。对乙方施工存在问题提出调整意见,共同把关工程质量达到规定要求。

4、负责筹措工程资金按合同要求及时兑现工程款,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若甲方不及时兑现进度款或不及时提供施工材料的,乙方有权暂停施工待料或等待工程款的兑现。

(二)乙方责任

1、负责有计划地组织按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规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十一、附注: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安装承包合同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重庆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甲方将南川香格里拉〃西苑一期9#楼的消防安装工程(劳务)部分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工段)名称及地址

1、工程名称:重庆市南川香格里拉〃西苑一期消防安装工程中的9#楼的消防安装

2、工程地址:重庆市南川区

3、承包工种工程名称:重庆市南川香格里拉〃西苑一期消防安装工程中的9#楼的消防安装。

二、承包形式和承包内容

(一)承包形式:包工、包机具不包材料的承包形式(但要包局部辅材,局部辅材明确如下:焊条、氧气、乙炔、扎丝、钉子、扎带、焊锡、钢丝、元丝、膨胀螺丝、胶水、胶带、泡模、钻头、切割片)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经济签证单为准,实行固定综合单价,一次性大包干不变。

(二)承包内容

1、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图纸变更及技术经济签证单所明确的

室内消火栓水系统、喷淋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通风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照明、公共通道的一般照明线路的管内穿线及照明灯具安装、管井、电井的一般照明、消防弱电用桥架、风机配电箱出线下桩头-风机电机段的配管配线接线、管井的消防封堵安装等分部分项工程内容。消火栓水系统、喷淋水系统、强电配电、电气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等分部分项工程安装内容。埋地管沟的开挖、回填,甲方不另补贴费用;原土建施工单位漏埋及线路不通的孔洞凿打及处理不通的线管等发生的费用,按建设单位的签证单*85%系数补贴给乙方(但要扣除甲方代购的材料费用)。

2、本工段所需的各种机械设备、工具。

3、文明施工,施工垃圾、各种残余料做到工完场清,卫生整洁清理等均包括在内。

三、合同价款及计算办法

以设计施工图纸为依据,以本工程建筑面积按9元/M2包干,中庭地下车库部分单价增加5元/每平米。此价款包括竣工资料的办理、收集、整理、装订及竣工图的绘制(纸张及出图、晒图费用由甲方承担);包括办理月进度报表、工程竣工结算及核对等工作,甲方不再聘请施工员、预算员。

四、劳务费用的支付办法

每月按建设方审批的月报产值做为计算基础,按批准的月报产值金额的15%支付给乙方。承包内容全部完成后,具备消防验收条件时,甲方支付劳务费至总额的80%。经检查验收合格一月内,甲方支付劳务费至总额的90%,竣工结算工作完成后支付至总额的95%,余下的5%作为工程的质保金,待整个工程质保期满后一个月之内付清。(如有甲方代维护费用的,先行扣除后,支付余额部分)。

五、工期

1、工期:乙方必须满足本工程建设单位的要求和本工程土建施工进度的要求,同时,乙方还必须满足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施工情况所制定的月、周进度计划的要求。

2、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一份符合整个工程总工期要求的施工进度计划。该计划经甲方审核、批准后由乙方严格实施。

3、工期顺延的条件。乙方在接到总工期进度计划和实施工程施工时,必须充分考虑本工程的特点及其它各种不可预见因素的影响。除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外,其余条件工期一律不予顺延。

(1)受不可抗力的影响?如发生战争、动乱、地震及大型严重地质灾害等;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但工期顺延的具体时间必须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4、工期延误的处罚。乙方必须在本合同书约定的工期(含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内完成施工承包内容,因乙方原因不能在本合同约定工期内完成承包内容的施工任务,工期每延误一天,由甲方给予乙方500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累计计算。甲方确定的月、周进度计划所要求的工期,每延误一天,由甲方给乙方200元的经济处罚, 累计计算。当总工期延误或甲方确定的月、周进度计划所要求的工期累计延误达到10日时,乙方除须按上述规定接受经济处罚外,还须另行承担违约责任,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此种情况下,甲方只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结算乙方的工程款(劳务工资),其余的30%作为甲方重新组织施工班组的补偿。

六、质量

1、乙方必须认真熟悉施工设计图纸,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设计更改、甲方施工技术交底、施工规范、施工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

乙方对所承包施工内容的质量负责,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乙方所承包施工内容的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必须无条件返工重做至合格,并承担违约责任和返工所需的所有费用;由此而延误工期的,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工期延误处罚的约定执行。

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以重庆市南川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鉴定的意见为准。重庆市南川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乙方所承包内容的施工质量鉴定为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承担质量鉴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依据合同、设计、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有关职能机构组织的检查验收。

5、乙方应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责任制度、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乙方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各种制度,必须报甲方备案。

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必须经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检验并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覆盖或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否则,视为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7、质量事故处理。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中如果出现了质量事故,属乙方安装原因造成的,解决质量事故所涉及的各种费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安全生产

1、乙方必须对所承包的施工内容、所属施工管理人员、所属工人的安全负责,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培训和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安全,力求避免安全事故。万一发生安全事故按以下原则执行:工伤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由乙方全额承担经济损失;工伤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甲方承担50%,乙方承担50%。

八、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1、提供相应施工场地和施工临时用电。

2、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3、向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

4、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并有采取相应措施的权利,必要时)可直接将工资发放到人。

5、负责与本工程建设方、设计方、监理工程师、其他相关部门及与其他工种的协调工作。

6、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的支付工程款(劳务费)给乙方。

7、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其他工作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并按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罚。

8、负责免费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工人住宿房间及铁床。

安装承包合同 篇5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二、 工程概况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三、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四、 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五、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附件

4、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 图纸

6、 工程量清单

7、 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 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除质量保证书外,甲乙双方履行合同的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并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七、 图纸

提供方及份数:

八、 甲方工作:

1、 提供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的设计资料,如在施工中发生变化应及时协调乙方及设计单位予以解决。

2、 对乙方施工现场的设备、配线、管路等予以保护。

3、 如工程需基建方预留、预埋等基建配合工作,甲方应提前和乙方及基建单位协商解决。

4、 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5、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并接至施工场地

6、 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九、 乙方工作

1、 必须按消防部门审批合格的设计图纸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2、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技术要求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合《国家消防验收规范》时应向甲方提出,由甲方和设计单位与消防部门协商解决。

3、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和提供服务。

十、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 开工及延期开工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后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应当在接到延期开

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始施工。甲方应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时间,工期顺延。

2、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 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b) 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

c) 因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停工;

d) 不可抗拒力;

e) 因甲方无法达成约定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迟;

f)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 工程竣工

a)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竣工日期或顺延的工期竣工,如遇特况双方另议。

b) 施工中甲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乙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甲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追加的合同价款等内容。

十一、 工程质量

a) 工程质量应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b)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c)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d) 甲方代表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严重

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e)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f) 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进行过验验、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修复。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 g)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质量保修金为(大写)

质量保修金应在保修期过后一周内由甲方一次性返还。

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修期为一年。一年后如出现故障,乙方只收更换设备款和施工成本费用。

十二、 合同价款与支付

1) 合同价款的确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3) 甲方应按约定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支付工程款(进度款),由于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影响工程进度的相应顺延工期。

4) 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三、 工程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甲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主管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 因工程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应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与工程款同期调整支付。

十四、 竣工验收与竣工结算

1) 工程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和行业现行各项验收标准及甲乙双方的有关约定。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之后双方参照本合同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补充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等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 甲、乙双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中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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