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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承包合同锦集八篇

来源:才华咖 阅读:1.54W 次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承包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承包合同锦集八篇

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据《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及有关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将中铁四局莱西市龙水街道办事处周格庄段石砌护坡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特签订如下承包合同,以共同严格遵照执行。

一、 甲方责任:

1、 提供合法施工手续,三通一平施工场地。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要求相关文件;由专职技术负责现场测量放线、监督指导。

2、 工程计费按合格成品的实际方量计算,每立方米 大写 元、小写 元,原材料石、沙、水泥等由甲方提供,原料供应不及时所造成的误工,责任由甲方负责。

3、付款方式,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根据建设单位 支付比例支付进场费;按工程进度第一个月支付工程量的80%费用,以后每月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4、施工后剩余原料由甲方负责。

二、 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国家高速工程有关规定、规范、设计图纸、变更图纸、文件和投标施工文件、技术标准、要求,精细化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质量安全。

2、负责工地一切工程质量和劳动生产安全,遵守岗位职责和施工纪律。

三、 双方责任:

1、 必须认真执行合同条款,一方违约,按条款处罚,严重违约,可中止乃至终止合同,经劳动仲裁部门依法处理。

2、 此合同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标准合同通用条款相关项目或双方协商觖决。

3、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生效:缺陷责任期满失效。

发包方(甲方):(签章)

承包方(乙方):(签章)

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此合同,并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第一天到达工地后,台前四后八的翻斗车,启动汽车后,甲方像乙方拿出两千元做为启动资金【每台车】,把油加满,然后开始开工【启动资金从车钱里扣】。

第三条:在承包期内,乙方将所有承包车辆统一听甲方管理‘

第四条:乙方在工作中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和调配,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装载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贸易及运输的任何物品。

第五条:乙方若在工作中出现交通肇事等事故,导致个人人身伤亡,其后果处理由保险公司负责,甲方不再负责任何经济补偿(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六条:甲方有责任及时按合同给乙方结算运费。(乙方结算手续齐全,扣除欠款后)结算日期为一天一结。

第七条: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并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条,在承包中甲方无任何对乙方的欠款,乙方不得中途停包,如果停包要甲方所失。

第九条;甲方如果没有按时给乙方结算工资,乙方有权停包,并终止合同。

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有运输任务时乙方必须按时出车。

第十条:乙方应按有关技术文件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使车辆始终保持完好状态,所发生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在承包期内由乙方自行投保办理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乙方因病休息,遭遇意外的伤害等,甲方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本合同与运输车融资租赁及留购合同,商品车公路驻点运输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未尽事宜,以附件形式补充,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如遇异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承包合同 篇3

为明确公司与各部门的职责、权限、义务和利益分配关系,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实现,特制订承包方案。通过本方案,明确公司的业务承包实体地位,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责权限;同时规定年度业务目标及其考核结算办法。

一、管理职责

1、必须保证完成企业下达的各项承包指标;万元

2、建立与企业财务制度相应的二级核算台账,做到账目清楚、核算正确,并定期检查,发现错误应立即纠正。

3、按企业制定的价格目录,并掌握一定的浮动幅度销售产品。如发现擅自涨价,应严加处理。

4、把握政策机遇和行业动态,根据企业生产能力和经营目标最大限度地争取市场份额

5、搞好产品发运调度,按合同保证安全正点交付。

6、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方案,充分激发业务人员的聪明才智,确保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实现。

7、根据市场情况,负责地提出产品开发和持续改进建议。

8、负责应收账款的管理和回收工作,呆滞欠款按规定移交法律事务部组织清收。

9、认证做好市场信息收集、处理工作,逐句编发《市场句报》,逐月编发《市场分析报告》提交企业经理层及各相关部门参考。

二、管理权限

1、对部门人员的调度权、安排权、加班审批权、出差审批权以及奖惩权。

2、有权决定业务员的聘用、区域定位和职务升迁,操作程序可参照企业相关制度,聘任决定须报企业人力资源部备案。

3、有权制定承包体内部二次分配方案和包干费用内控方法,经企业审定后实施。

4、有权组织相关部门对销售合同、特殊订单进行评审,编制要货计划。

5、有权合理组织产品的发送运输工作

6、属销售费用管理范围的费用开支权、用款审批权、费用核报权、费用领款权。

7、有权提出产品开发、持续改进及价格策略等合理化建议。

8、有权组织企业产品推广展示、品牌形象宣传及市场公关活动。

9、在不违背企业根本利益的前提下,享有营销业务管理全过程的自主调控权和应急处理权。

三、承包方式;

销售承包的结算,主要解决两大问题:

一是结算企业给销售承包部门的经济效益;

二是计算销售承包部门内部职工的利益分配。

1、目标任务万元,给与部门绩效工资为之上,每增加10%,绩效提成增加销售额度的10%。

2、工资发放采取先预支,季度考核兑现。根据部门定员人,依据企业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按月发放基本工资。季度进行绩效考核后多退少补。考核基数是:第一季度任务为 万

元,其他三个季度为 万元。第一季度提成工资总额为 万元,其余季度为 万元。没有完成考核任务,结算绩效提成比例为10%。考虑销售季节性,年终完成任务后可以综合平衡全年提成。营销部人员每月总基本工资为 万元由营销部自由支配。

3、销售部核定员工数为人,部门自行安排适当职位。具体人员名称见附件。

四、法律效力

1、本案一式两份双方签订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的保护

在当前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在改制前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正确、妥善地处理好企业内部承包问题,对于确保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现结合审判工作实践,仅就改制企业内部承包权保护的几个法律问题作些粗浅的探讨,旨在抛砖引玉。

一、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解除方式

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而就特定的生产资料及相关的经营管理权所达成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企业改制如果仍然处于内部承包经营状态,要改制首先就要解除原内部承包合同。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大多数企业在改制前都是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对此强烈不满。由于目前法律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没有明文规定,企业单方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是否合法,司法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主体地位不平等,是一种内部管理手段,作为发包方的企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其理由是:(一)合同双方主体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发包方是管理者,承包方是被管理者;(二)合同内容没有体现等价有偿原则,发包方勿需支付对价便可以向承包方收取承包费,不是对价合同;(三)企业内部承包经营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范畴,是经营自主权的分解,是将企业同其下属的部门和职工的行政隶属关系改变为行政经济关系,是经营管理制度。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要解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企业单方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笔者同意这种观点。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地位平等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双方主体签订合同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发包方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承包方,对于条件苛刻的合同,承包人可以拒绝签订;二是合同的内容具有对价性。在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发包方出让财产使用权是为了取得承包费,承包方支付承包费是为了取得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收益,因此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存在对价关系。虽然这种对价关系难以用等值来衡量,但对价的特征之一就是不要求必须等值等价。企业内部承包合同的对价性反映了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大致对等,体现了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三是在企业实行内部承包合同经营的情况下,一方面承包人依合同享有承包财产的经营权,承担合同义务,受合同约束。另一方面承包人又是企业的成员,还要接受企业的行政管理,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能否同时存在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关系。笔者认为完全可以,这就正如我国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存在行政管理关系的同时,公民和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可以发生民事合同关系一样,行政管理关系和合同中的平等主体民事关系并不冲突;四是从保护当事人

的诉权角度看,如果不承认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向法院起诉时,由于既不属于行政合同又不属于民事合同,法院以行政案件或民事案件受理都没有法律依据,造成当事人投诉无门,大量纠纷无法解决,承包者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企业改制难以开展。只有承认企业承包合同双方主体的平等性,这些问题才能迎刃而解。

二、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

改制企业内部承包合同解除后,必然会涉及到承包方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的处理问题,这也是搞好企业改制的关键。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谁承担,司法实践中意见不一致,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承包经营的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原则;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 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有三:一是企业通过签订内部承包合同的方式,将企业部分财产或生产资料有期限地交给所属内部组织或职工经营,从法理上说,这是一种特别授权行为。承包方依据承包合同的'规定对外进行经营活动,实质上仍是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二是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分支机构或内部组织,不具有对外从事民事活动的权利能力,承包方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只能以企业的名义进行。按照民法通则第43条关于“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规定,承包人在承包期间以企业名义对外形成的债权债务,自然应归属于企业承担;三是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有限民事责任。承包方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但对企业的财产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无权进行处分。如果承包方直接承担对外债务,当债务超出了企业财产范围时,就等于企业承担了无限民事责任,这显然与法律规定不相符。笔者认为,上述二种观点都有失偏颇。笔者的观点是,一般情况下,承包期间遗留对外债权债务应由企业发包方承担后,再在企业与承包方之间进行结算,其理由与第二种观点阐述的理由相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对外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承担:一是难以兑现的债权和不可兑现的债权,企业不能加以承受,以防止欺诈行为造成的恶果,免遭不必要的损失。难以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对此债权有争议,或虽无争议,但债务偿还能力有限,不可能全部预期实现的债权。不可兑现的债权是指债务人逃匿或消失,已丧失偿还能力的,或者是承包方虚拟的,根本无法实现的那部分债权,也可称之为虚假债权,只能作为企业的亏损;二是债权人不明确或债权人有异议的那部分非真实性债务,由于存在着消失、增多或减少的可能性,企业不应承担;三是承包方违反承包合同的规定,或擅自超越授权范围,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应由承包方自己承担。

三、承包方承包债权的实现

承包方的承包债权,是指承包方根据内部承包合同的规定在承包期间应得的利润收入,以及改制企业解除内部承包合同承包方应得的因合同解除造成的损失赔偿款等。在企业改制的实践中,承包方的承包债权一般通过三种形式来实现:一是由改制企业改制前直接偿付给承包方;二是折抵承包方个人应自负上缴部分的职工养老保险金;三是承包债权转换企业股权。采取这种形式实现承包债权时,必须符合五个条件:(1)原企业发包方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承包方完全自愿,来不得半点强迫命令,更不能搞政府行为。(3)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转换成股权时应不得超过50人,否则将违背公司法的规定。(4)该债权转换股权的行为只能视作为一般的股权,而不应将其当作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券,否则不仅违背公司法的旨意,还导致募资社会化。(5)转换时应有监督部门参加,防止欺诈性转换或将债权转换成有担保的股权。

在实现承包债权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以下二种特殊情况,处理难度较大:

一是企业改制后原承包债权的处理问题。笔者认为,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形,采取不同的处理办法:1.如果改制后的企业仍是法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承包债权应由改制后接受被改制企业资产的企业法人承担。因为,不论企业改制采取何种形式,从法律上看,无非是企业法人的终止、变更和重新设立,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总有新的承继者。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2.企业产权整体转让后购买者实行个体经营或私营独资或合伙经营的,原承包债权应由转让方从转让原企业所得价款中承担。理由是:首先,购买者经营的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与原企业存在法律人格上的根本区别,不能成为原企业权利、义务的承继者;其次,购买者已对原企业的资产包括承包债权在内的债权债务,向转让方支付了对价,若再要新企业承担承包债权,这就显失公平。

二是企业破产时承包债权的受偿问题。破产重组是对严重资不抵债企业实行改制的一种特殊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发包方的承包债权应当列入破产债权的范围,根据破产法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按比例进行受偿。在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有人认为,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没有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也有优先受偿权,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也不另外。(2)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对债务人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只能作为一般破产债权看待。(3)如果允许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列入破产债权受偿,既不利于平等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又会给其他债权人带来不安的心理,影响破产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4)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破产程序属特别程序,特别程序的效力高于民事执行程序,所以,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按破产还债程序,作为一般破产债权办理。也有人认为,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不应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其主要理由是:(1)虽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未能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之前得到执行,但这种结果并不能改变从法律意义上讲该项债权的标的物所有权已从债务人一方转移到债权人一方的事实,只是债权人没有实际控制和占有该财产。(2)确认承包债权的法律文书是法律承认的、合法的执行根据。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但没有可以在执行程序中改变其债的内容的规定,不能以后案来直接改变前案的审理结果。(3)企业破产法试行 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民事执行程序必须中止,只是程序意义上的中止。这是破产案件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所必需的。但是,中止执行本身表明,这些中止了的特定的民事债权的执行,在破产财产清偿时是要恢复的。这种恢复不是部分应是全部债权的恢复。(4)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试行 规定,对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担保债权有优先受偿权。这就使债权人对收回这部分债权有了法律保障。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应当比这种担保之债更为可靠,无论是从信用出发还是从严格执行法律出发,都不应当列入破产债权受偿。笔者的观点是,企业破产时已经法律文书确认的承包债权是否列入破产债权受偿,应当以时间界限来定。破产法第三十五条有破产企业追回权的规定,它是指为了满足多数债权人最大限度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清算组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实施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过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财产的权利。比照这一破产制度,笔者认为,如果法律文书是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发生法律效力而未执行的,该承包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受偿,否则,该承包债权应比照担保债权优先受偿。这样划定,既

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多数债权人的清偿要求,又可以避免承包债权人蒙受不应有的企业破产风险。

论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其适用

【作者简介】杨旅,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擅长民商事诉讼、劳动仲裁及企业法律顾问。

论文摘要】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是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普遍采取的一种生产经营模式,它对转换经营机制、深化国企改革曾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进入市场经济后,内部承包合同被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所广泛采用,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带来各种问题和讼争,尤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背景下,如何防止企业与劳动者在履行此类承包合同中发生纠纷,是当前应当引起重视的问题。本文结合实际案例剖析了当前企业内部销售承包合同的法律性质,同时也从实务角度对其法律适用提出建议。

一、基本案情

20xx年10月,X县A动力有限公司(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以下简称A公司)与该公司片区销售负责人董XX(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签订一份《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其中A公司为甲方,董XX为乙方,协议约定:1、甲方对乙方实行与年销售额挂钩的月定额工资制,乙方销售额达到60万元的,月定额工资为1500元,年销售额每下浮10%,月工资下浮10%,以此类推,如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2、年销售额超过60万元至7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3%奖励,超过70万元的按照5%奖励;3、销售产品价格按原买断价格,差旅费由乙方自行承担,发货后三个月内,乙方须结清货款;4、原则上甲方不予产品铺底,特殊情况下乙方提供担保的,甲方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铺底资金,限额内按照银行贷款利息计息;5、所有主机配套业务由甲方负责,若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的,按到款额的5%予以奖励,同时乙方承担贷款的催讨及退发、货责任;6、如有业务单位直接向甲方要货的,甲方应优先通知乙方,若乙方不愿意办理,甲方有权自行供货;7、乙方的客户有拒付货款情况的,乙方认为应通过诉讼解决的,甲方予以协助,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8、合同期内乙方出差发生意外事故等,除被认定为工伤的,甲方不负责其他责任。此外,该协议还就双方费用、个人所得税等事宜进行了约定。

该责任制协议履行一年后,至20xx年11月,A公司又与董XX签订了一份《20xx年度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补充协议书》,约定将《片区销售负责人责任制协议》延续至20xx年10月,同时对原协议书中的利息扣罚、奖励幅度等条款做了调整和变更,增加了:1、销售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不得给外单位代销产品,一经发现扣除其全年工资,已发放的工资从货款中扣除;2、销售人员发货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预测计划或每季度一次。

上述协议签定后,双方履行至20xx年9月,A公司终止了与董XX的劳动合同,双方亦未完成帐目核对工作。至20xx年7月1日A公司向X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上述关于产品销售的责任制协议属企业内部承包合同法律关系为由,认为董XX在销售后尚有货款197407.47元未能收回交付A公司,据此请求法院判令董XX给付未回收货款及该款延迟支付期间的约定利息15200.40元。

一审法院受理后,经过三次开庭审理,认为A公司与董XX所签订的协议属于正常商事合同争议范畴,双方意思表示真实,权利义务对等,且协议不违反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故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董XX给付A公司未回收货款193877.47元,并支付该款自20xx年10月18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日止的约定利息。

董XX不服一审判决,于20xx年3月28日向N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在对该案受理后,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对酒店餐厅综合管理,提高酒店客人早餐及员工膳食标准,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意酒店餐厅由乙方承包经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内容及经营范围

承包经营甲方员工餐厅,负责供应甲方酒店客人早餐及员工工作餐。

二、承包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有效期为______年。合同期满后双方要求续签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三、餐费标准

早餐:1,豆浆,油条,馒头,稀饭,桂林炒粉,咸菜,鸡蛋(每人一个)

工作餐:二荤二素

以上为早餐为自助早餐,当甲方需临时更换品种及用餐方式时,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协商调整。

四、场地使用及相关费用

1、甲方负责缴纳餐厅场地租金(壹万贰仟伍佰元整),乙方为甲方的酒店客人提供早餐及员工餐,同时餐厅对外经营,由乙方负责管理。

2、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餐厅场地的使用权。若双方终止合同后,乙方应将餐厅场地交还甲方,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3、承包期内,餐厅维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承包期内,乙方负责餐厅水电费,物业费,卫生费、燃气费及营业税等其它费用。

5、乙方对餐厅负全部责任,所有卫生条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因违反有关部门卫生管理办法而遭到处罚者,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6、如乙方要占用甲方厂区承包区以外的其它地方扩大经营,乙方需向甲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需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审订批准。

五、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同时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水平及食品卫生、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持就餐秩序,并加强就餐员工的素质教育与训练。

4、酒店客人早餐凭就餐券用餐,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就餐的人数。员工餐如遇加班、放长假等非正常因素必须提前一天通知。

5、乙方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治安、消防等规章制度,甲方有权处罚乙方工作人员的违纪行为。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餐厅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人员配备、采购、制作、厨房、餐厅的环境等管理事项。

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禁止供应未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的各类食品和“三无”调味品。

3、乙方工作人员必须将每天食品留样24小时,以便发生事故追查原因。

4、由于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不洁给甲方员工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关费用以及法律责任。

5、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厨房、餐厅等所有工作场地的卫生。

6、餐厅工作人员一律凭“健康证”上岗,无健康证一律不得上岗。

7、厨房和餐厅的残渣剩饭由乙方负责处理,但不得扔在酒店区内。

8、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9、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依法经营,认真履行合同。

10、若乙方餐厅服务及早餐质量原因导至甲方损失,必须由乙方出面进行解决沟通,如仍为挽回甲方损失,必须由乙方进行赔偿。

六、结算方式

乙方必须将当日酒店客人用餐餐票交与酒店前台工作人员进行清点,甲方在三月至十一月份(旺季)每天酒店客人早餐以捌十人,以每月总计贰仟肆佰人进行与餐厅门店租金充抵,超出的客人数按每人伍元的标准由甲方向乙方支付餐费,十二月份至三月份(淡季)每人酒店客人以伍十份,以每月总计壹仟伍百人早餐,其余玖百人早餐在旺季再予补回。

乙方在结算时必须将上月用早餐人数送交甲方财务进行核算,甲方以月结的形式与乙方进行核算。

七、违约责任

1、经营期间,乙方交予甲方贰万伍仟元作为押金(押金不计息),双方不得擅自中断合同,双方无正当理由提出解除合约,需经双方协商后提前一季度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若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2、如乙方多次违返合同并造成酒店重大损失,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酒店客人早餐及员工餐。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4、甲方如因酒店变动或转让,必须保证餐厅正常经营,若因甲方酒店变动或转让导致乙方餐厅无法正常经营,甲方必须退还押金,并以同押金等额进行赔偿乙方。

八、仲裁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述审理。

九、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力效力。

十、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十一、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与本合同一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年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户主:

乙方户主:

为方便各自的生产经营,甲乙双方同意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进行互换,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互换土地情况

原属甲方地块名称为:_____,长____米,宽_____米,总面积_______亩,四至界限为:

原属乙方地块名称为:______,长______米,宽_____米,总面积_____亩,四至界限为:

二、互换期限、交付方式和时间

互换承包土地期限为____年(注: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自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___日止。双方均于?年?月?日前向对方交付土地。

三、土地质量、面积、位置差异处理办法

(按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商定的处理办法填写)

四、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互换土地后,均取得对方原承包地块的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原承包地块的承包经营权。

2、本合同双方共同报发包方备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3、互换期限为全部剩余承包期的,办理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按下列第____项处理:

(1)申请办理;

(2)不办理。

4、已经变更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本合同自动失效。

5、互换期限不是全部剩余承包期的,不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互换期间各自履行自己与发包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

五、违约责任

未变更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六、其他约定

1、变更、解除本合同须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

2、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乡村相关机构调解解决;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项处理:

(1)向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发包方和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备案各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承包合同 篇6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形式为上交利润递增包干。

第二条 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三条 上交利润数额

1.承包方上交利润包干基数为________元。

2.承包方按____递增____%比例上交利润。

3.承包方上交利润时间按____计算,即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

第四条 企业留利分配

| 项目 | 生产发展基金% | 福利基金% | 奖励基金% |

|企业留利|

第五条 国家指令性产品供应计划和生产计划

第六条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____年末固定资产原值____万元,承包期间固定资产增值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____年____万元。

2.国家资产的维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完好率____%;固定资产净值率________%。

3.新产品开发____项,主要新产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承包期间技术改造投资总额____元;____年为____元;____年为____元;____年为____元。

5.产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资能源消耗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产和双保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创汇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产值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上交利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条 贷款归还,承包前的债权债务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

1.应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企业管理好资产,监督企业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履行合同;做好指导、协商、服务工作。

2.承包方因经营管理不善,在____时间内完不成上交利润____%,或严重违法经营,或____的,发包方会同有关部门核查后,可依法定程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换经营者。

3.按合同规定兑现奖罚条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经营者____是企业在承包期内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负有全面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45条规定行使职权。

2.在国家法律、政策、计划允许的范围内,承包方有权建立以经营者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

3.承包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执行国家政策和计划,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和任务,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的分配关系。

4.承包方完成或超额完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奖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标时,分别下列情况,对企业经营者进行处罚:

(1)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发包方违约或非法干预,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相应调整当年上交利润或延长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润指标,除由经营者和其他负责人按合同规定赔偿外,不足部分以企业资金补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由____ 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

发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承包合同 篇7

发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发包、承包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书。为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提高经济效益,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水电安装工程及弱电部分,清理自己产生的建筑垃圾,安装好后被偷盗的电线和损坏的给排水管工时费自行负责。(给水管安装到水表前,排水管,雨水管安装到阴井和排水沟,电器部分安装到电表前,接通电源。增减部份不计。主给水管、桥架洞预留、补洞。弱电箱安装,弱电线盒安装、开关插座安装、人防水电安装等,水电施工图范围。)

二、承包概况:

包工不包料、自己使用的工具自带,发包方不给予提供。

三、质量要求:

承包方必须严格按施工蓝图、施工规范认真组织作业,

每一道分项工序完成后,承包方自检后报发包方,发包方及监理组织一次性合格验收,验收不合格,出现返工,影响下一道工序,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保修金5%,保修期限为终验合格后两年内。

四、工期要求:

承包方必须与土建部分同时完成该项工作内容,如中途有意停工不做,而影响下一道工种施工,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找他人做,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只能付给20%工程款。如没有按期完成则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五、承包单价:

按建筑面积:19902 M按建筑面积19.00元/M,地下室建筑面积6102 M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0元/M,以上合计总价:414750元整。 2222

六、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50%,达到初验标准再支付20%,终验后再支付20%,住户钥匙交清后支付5%,验收完成后两年内返还保修金。

七、施工现场材料管理:

作业组进入现场所用材料必须听从工地管理人员及发包方安排、必须按图纸和所定的材料品牌使用材料,如果承包方擅自更改品牌等造成损失全部由承包方负责。

八、安全责任: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遵守和执行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处罚条例》等规章制度。

由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防护措施不善或者违章指挥导致的安全伤亡事故,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承当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发包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九、承包方责任:

1、必须约束本组作业人员,不能乱拿工地的东西,未经负责人同意,私自乱拿者,以偷窃行为处理100倍价值处罚,不允许各作业之间在工地上发生吵架、打架,影响公司形象,如发生一次罚款20xx元,不许在工地上随地大小便,如发生一次罚款20xx元。

2、承包方必须服从发包方安排和指挥,遵守和执行发包方、监理的有关管理规章制度和办法。

3、承包人所带领的职工必须遵守当地政府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若在当地及工地以外发生任何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承担。

十、奖惩制度:

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返工,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按实物总造价三倍给予处罚。

2.若在正常情况不按施工进度进行,每延误一天处罚1000.00元。

3.实际工期按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遵照执行。

十一、相关事宜:

1.如承包人私自把承包的工程转包他人,本合同一做费。承包人与发包人无任何承包关系。

2. 承包人每天工做时间内必须有代班人员在施工现场管理,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问题等。

3.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执一份,由签订日起,有法律效力,完工后自行失效。

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本着双方共赢的目标,为了更好的拓展国内市场和达成销售业务指标,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 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2) 乙方销售团队的行政管理由甲方负责。包括监督乙方的经营分配权和人事管理权。

(3)在新客户的开发上,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必须每月向甲方汇报市场开发及销售情况,并及时上报经销商档案、市场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如需要甲方支持,需要具体说明并提出解决方案以达到目的,双方应共同协助经销商把市场做好。

(2)乙方销售团队由乙方自行组建,人员安排甲方有建议权。并及时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市场分区情况和人员安排名单,

(3)乙方应根据甲方每月提供的详细销售报表,有针对性的制定区域销售计划。

(4)乙方负责各专卖店的广告、活动策划及新开店配货工作。

(5)乙方负责现有专卖店的维护和新市场的拓展工作。

(6)乙方应维护甲方的各项权利和利益,不得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7)在新产品的开发上,乙方具有建议权。

(8)乙方每月7—12号出差开发新市场工作,做好目标市场调研和定位,扩大散客户的订单,17—25号老店维护跟踪,此时间段可以按照实际情况有所调整。

(9)乙方20x年的开发新店目标 为10个,散货为20家。

(10)乙方的每月2天的休息时间根据工作需求自行安排调休。

(11)乙方必须拥有解决售后的基本权利,详见专卖合同。

(1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节约费用开支,减少企业运营成本。

三、费用分配

1、乙方所有的销售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中包括人员工资、差旅费、电话费、交通费、区域招待费、办公费用。其中电话费用按照300每人每月,出差补助按照150元每人每天的标准,集体开发市场按照两人200元每天的标准,交通费用实报实销,未产生住宿的出差工作日,按照50元每天的市内交通+饭补的标准执行。

2、甲方承担乙方在市场拓展过程中市场政策所产生的费用。具体市场政策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具体包括:开店装修支持、广告费、市场推广费、店内所有VI及形象支持。

3、企业参展涉及到接待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结算方式及合同年限、销售目标

1、甲方按照每月底薪3000元/人在每月10号之前支付给乙方,老店维护方面按照整体的千分之二结算(包含专卖以及散货),新店的开店奖按照每平米10元的标准奖励,新店的提成按照千分之五结算,为期一年,一年后转为老店维护。

2、合同期为一个工作周年年,即:20x年国内销售目标为(沙发,软床): 一千玖百万元人民币 (包含专卖店以及散货)。如年度销售额超过一千玖百万元人民币(包含专卖店以及散货), 超额部分甲方应给予乙方超额部分销售额的 5 % 作为乙方的超额奖励。 相反,有奖必有惩,如实际销售额低于一千玖百万元人民币,每下滑10%,将在乙方的销售提成中相应的扣除10%。 如实际销售1700万(老店1400万,新店300万为例)提成为1400万x0.002+300万x。0005=43000元,扣除10%后为38700元。同时,开店奖也降低10%(10元/平米x0.9=9元/平米),依此类推。

3、甲乙双方合作的前提是诚信、平等、互惠共赢、财务上应实行中立、必须每月5号前向乙方提供上月详细的销售报表(包括专卖以及散货),以方便乙方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并且每月10号前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资作为生活保障,其中所涉及到的提成及开店奖金到年底一次性结清给乙方。

五、附加协议

六:本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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