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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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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书面形式的问题答复是: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书面形式

1、口头房屋租赁合同风险较大;当事人房屋租赁合同采取口头形式的,发生争议时要有其他证据证明

2、法律对长期房屋租赁合同(6个月以上)强制采取书面形式;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口头房屋租赁合同,视为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1)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半年的,可以是口头租赁合同等非书面合同或者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期限在半年(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期限在6个以上未采取书面形式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什么是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约定租赁期限不明确、或者约定租赁期限不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包括以下形式:

(1)非书面形式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是否有证据证明,一律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2)约定不明确的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并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未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3)事实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事实租赁合同推定为不定期租赁合同。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法律后果:

1、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2、出租人也可以有限制地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A.出租人也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B.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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