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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合同汇编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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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股权转让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股权转让合同汇编7篇

股权转让合同 篇1

出让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

(以下称AAA)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BBB)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XX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持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______将所持有标的公司____%股权作价____万元转让给AAA,____%股权作价____万元转让给BBB。

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

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二条 (承诺和保证)

出让方保证按本合同

第一条约定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为出让方合法拥有,出让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出让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条 (违约责任)

各方应该遵守协议各项内容,如违约应当友好协商处理。

第四条 (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五条 (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 一 份,标的公司留存 一 份,一份用于办理有关手续。

二、本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所:

电话:

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

电话:

鉴于:

1、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是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公司)。

2、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万元,法定代表人:______,注册号:______,主要从事______等经营。

3、甲方系目标公司股东,现合法持有目标公司的______%的股权,甲方决定出让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4、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

经平等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甲方将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特制定本合同。

一、股权的转让

1、目标公司概况

(1)______有限公司是经______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注册登记成立的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住所: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注册资金______万元,经营范围:______。股权结构:______持有公司______%股权,______持有公司______%股权,______担任执行董事,______担任监事。截至本协议签订时,公司仅收到______万元的出资款,均为甲方缴付的出资款。

(2)债务状况:截至本协议签订时,目标公司无任何抵押或债务及对外担保。

2、合同标的(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

甲方将其所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甲方出让的股权。甲方拟转让的股权所对应的出资额仅缴付了______万元,对此,乙方不持任何异议,并自愿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该股权,并按目标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补足全部出资。

3、转让基准日

本次股权转让的基准日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转让价款

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5、甲方保证对其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享有完全的独立权益,没有设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或诉讼。

二、转让价款的支付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价款________元。

三、甲方声明

1、甲方为本协议第一条所转让股权的唯一所有权人。

2、甲方作为公司股东已完全履行了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义务。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完全退出公司的经营,不再参与公司财产、利润的分配。

四、乙方声明

1、乙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乙方承认并履行公司修改后的章程。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方式支付价款。

五、保密条款

1、为完成本合同有关事项,各方从对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各方负有保密的义务,并且应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被无关人员接触。

2、双方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要求其参与本合同工作之雇员遵守本条款。

3、双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采用经协商的统一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言论、文字。4、本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终止而解除,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对双方仍然具有约束力。

六、变更登记

1、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依据目标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请召开目标公司临时股东会,并促使目标公司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宜。

2、自目标公司临时股东会表决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宜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配合乙方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及章程修订等事项的变更登记手续。

3、目标公司企业信息变更登记办理完成之日起,目标公司依法分别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含国税、地税)、经营资质等事项的变更备案登记,期限分别为三十日。

七、费用负担

1、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各类行政收费、税金(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等)由双方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2、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合同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目标公司或乙方承担。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丧失目标公司______%的股权,不再享有目标公司任何权利,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本合同及修订后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所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2、本合同签署之日起15日内,甲方应负责协调组织召开目标公司股东会,保证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并就公司章程的修改签署有关协议或制定修正案。

3、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与乙方共同完成目标公司股东会、执行董事的改组,并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

4、在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10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按照中国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九、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规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及向违约方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延迟一天,应按延迟部分价款的________%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它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它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十、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署日经双方签署后,自本合同文首所载明日期起本合同即成立并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工商登记机关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签字盖章):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3

股权转让即股东依法将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让与他人,他人由此取得股东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自由转让原则为基础,股权限制转让原则为例外。但审判实践中,往往由于当事人各方因对股权转让限制规则的理解不同而引发纠纷。

根据是否给付对价?股权转让可分为有偿转让和无偿转让。有偿转让从某种意义而言,是将股权进行权利商品化,使其成为一种特殊商品在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行为。无偿转让主要指因公司股东赠与、继承、夫妻分割财产等情形而使公司股权主体发生变动的行为。审判实践中,当事人主张股权转让无效一般多因股权交易转让合同。纠纷形成的事由多为:出资未到位的股东转让股权;转让股权未履行股东同意手续;转让股权侵犯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后成为一人公司;股权转让违反了公司章程内容等。当前,认定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所适用法律体系尚不完备,一般依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及其他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公司章程进行综合性审查。在此先举一例:

20xx年2月,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约定各出资50万元,甲、乙均已实际出资到位,丙仅出资30万元。该公司章程明确载明:原始股东因任何事由均不得对外转让出资。20xx年5月2日,丁邀请甲、乙、丙到当地某一酒店用餐。席间,丙表示欲将其股份作价60万元转让给丁,甲和乙当时未表态。 20xx年5月3日,丙和丁正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次日,丁持该协议找到甲和乙,要求甲和乙为其办理股东登记手续,并要求公司为其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甲和乙不允。嗣后?甲和乙将丙列为被告、丁列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丙和丁间的股权转让行为无效。其理由为:一、丙的出资未实际到位,没有处分权;二、丙的行为违背了公司章程;三、丙的转让行为没有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同时也剥夺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四、股权转让行为未经公司股东名册登记和工商管理部门股东变更登记?其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丙和丁的抗辩意见为:一、甲和乙明知股权转让行为而未明确反对意见,应视为默示;二、出资未到位与股权转让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同时丁同意补足出资并同意承担利息损失;三、公司章程不得转让出资的限制条款违反了公司法股权可以转让的有关规定,属无效条款;四、股权转让行为应由私法进行调整,公司内部股东名册登记和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不属法定生效要件,其后果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案中双方主要的争点为:一是丙出资未到位其股权是否可以转让;二是甲和乙未作表态是否构成默示;三是公司法条款内容与公司章程内容不一致是否构成冲突,如何应用;四是变更股权登记是否属生效要件。笔者认为:

一、出资未到位的股权仍可进行转让

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公司财产基础。但出资与股权属不同的法律概念。(1)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属一种违约行为,其他股东对于违约股东享有违约请求权。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可分为不履行出资义务、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2)股东违反出资义务并不能否认公司的人格。有人认为,出资不到位则表示公司的财产不完整,从而否认了公司的人格。此意见主要是混淆了公司财产与注册资金之间的关系。公司是否具备法人人格,其资产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注册资金是否到位,注册资金数额与公司的财产数额并不等同,换言之,注册资金数额并不等同于股东的股权总额;(3)公司法并未限制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转让股权,“法无禁止便自由”。

二、股东转让股权向其他股东征求意见时,应给予其他股东必要的承诺期间

其他股东对于拟转让股权股东的转让请求可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意思表示,但该行为属要式行为,应按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决议。案例中甲和乙的行为不构成默示。(1)股东未当场表态并不等于默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六十六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本案中一是甲和乙没有当场表态的法定义务;二是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的人合性,应给予甲和乙对丁的资信情况进行必要调查的时间;三是依照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当然,并非未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的转让行为均为无效行为。如书面出具征求意见函,其他股东分别书面答复且意见一致的仍可视为股东会意见一致。但应给其他股东必要的答复时间。对于股份转让股东的表决方式理论界亦有分歧。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行使职权。公司法第四十一条亦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故股东行使表决权时以资本多数来定。另一种意见认为,股权转让虽属股东会行使的职能,但公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该规定属于特别性规定,特别性规定应优于一般性规定。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应按股东人数来行使表决权。

三、违反章程有效规定与他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是出资人为追求经济利益,出资人之间基于信任关系而自由组合的结果,公司的章程便是公司内部“自治性法规”,公司章程内容只要未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均为有效,股东应严格履行。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权利分配等方面约定有特别条款时,应从其约定。当然,股权也属于财产权利,按照财产权利的要素,财产权具有可转让性?公司法对于股权的可转让性亦给予了确认。针对本案例,有人认为:该条款限制了财产的有偿转让,侵犯了财产所有人的正当权益,同时也不利于及时调整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当属无效条款。笔者认为,公司章程从合同层面可以视为合同条款,依照合同严格履行原则,股东应全面履行。对于不得转让条款的合法性问题?首先,该约定体现了合同自由原则,属股东的合意;其次,该约定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法规定股权可以转让?但对外转让时设置了一个前置程序,即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换言之,其他股东可以不同意拟转让的股东对外转让出资。退一步讲,即使股东一定要转让出资亦可以对内转让,并未限制其有效财产权利的实施;再说,从章程修改程序而言,即使章程中的个别条款不尽合理,仍应通过召开股东会的形式来修改章程,以彰显公司章程的严肃性。

四、股权转让合同并非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和工商股东变更登记为生效要件

股权登记属商事登记,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颁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股权转让后应办理两项变更登记手续,一项是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一项是工商股东变更登记。对于登记的功能和性质,学界有不同说法,有登记效力说、有登记对抗说,还有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登记效力说认为:公司运作应本着交易自由,管理从严的原则。否则,不利于政府有效的宏观调控,不利于保护善意第三人,不利于稳定正常的经济秩序。虽然,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股权登记后才生效,但股权变更而未登记,受让方实际上并未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尚未生效,故将两项登记视为设权性登记?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原经济庭于1997年7月4日给中国证监会的答复中确立了“股份所有权的转移以办理过户手续为有效”的原则;登记对抗说认为: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与股东实际取得股权属不同概念,有不同的内涵,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有个时间差问题,股权转让合同仅确定了受让方与转让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的签订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的必然履行。受让方如未能按合同约定实际取得股权,合同处于生效而未履行的状态。受让方可依法主张违约赔偿请求,亦可主张公司及股东继续履行合同,通过诉讼途径以生效的裁判文书确定股权身份以代替股东名册登记,并强行进行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由法院向工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工商部门据此协助登记)?将股东名册登记视为登记效力、工商登记视为登记对抗说认为?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方取得股权的标志?股权转让合同有效成立并不意味着受让方股东资格的自然取得。但是?受让方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对其股东身份进行确认。一旦登记上册则最终取得股权,股权转让合同至此生效。至于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因受让人在股权名册变更登记后便已开始行使股东的权利,工商变更登记仅仅起到对外公示的效力,以对抗善意第三人。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显然,股权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不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对于上述三种观点,笔者赞同登记对抗说。

股权转让合同 篇4

有限公司股东:_________、_________经协商,就公司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一条股权转让

_________股东自协议签署之日起辞去XX公司的一切职务。上述公司的任何期间的任何盈亏都与_________无关。

1、原股东甲方将其在公司的全部股权,折人民币_________,占注册资本_________%转让给股东_________。

2、股东乙方在公司的股权由原先的人民币_________%,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变更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__%。

第二条转让款支付

1、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有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的转让价款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应将上述款项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若甲方变更收款账户,应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承担。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三条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_________承担。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将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六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XX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转让方:

受让方

股权转让合同 篇5

办理股权转让合同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出让方应提交:

1. 主体资格证明:

(1) 国有股份,提交持有国有股的部门、机构出具的股权代表人资格证明。

(2) 法人股份,提文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个人股份,提交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 外资股份,法人持有的提交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资格证明,个人持有的,

提文护照或回乡证。

2. 股权证明。

3. 允许股权转让者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4.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受让方应提交:

1. 主体资格证明:

(1) 法人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 公民提交户口薄或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回乡证及其复印件。

2. 资信证明。

3. 允许受让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4.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合同公证的,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股权转让合同文本。

股权转让合同 篇6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现就甲方____县XX横综合磁选厂部分股权转让给原拉萨XX公司之事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同意将其名下XX厂原甲方独资企业中百分之百(100%)股权中的百分之八十五(85%)的股权以人民币肆佰万元(XXX.00)转让给乙方,甲方保留佰分之十五(15%)的股权,双方共同合作经营。

二、甲乙双方合作后,XX厂的法人由乙方担任,即XX厂的原甲方法人必须进行更改为乙方人员作为选矿厂的法人。

三、甲乙双方合作后,原甲方名下的磁选XX的财产及选厂场地、设备、设施以及已购进堆放在厂区内的原料和山下堆矿场的原料共计四万多吨(甲方可以确保不低于三万吨以上)和财产,以及外面欠本企业的一万吨原料等都属甲乙双方按新股权共同享有。

四、甲乙双方合作后,甲方在与乙方合作前的一切所欠债务均与乙方无关,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甲乙双方合作后,由乙方负责提供合作后企业所需要的一切资金,甲方将不另行投资。建成日处理量达1000吨以上的选矿厂以及购买资源所需要的流动资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投资。

六、甲乙双方合作后,由乙方主要负责财务,甲方监管,由乙方主要负责企业运作和生产规划。甲方协助乙方购买资源。

七、甲乙双方合作后,当企业产生效益时,按企业报表每月所产生的实际利润,甲乙双方每半年进行一次分红。

八、甲乙双方共同将XX厂重新注册合资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解付后支付给马XX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设备安装生产正常后1个月内乙方付给马XX200万元,(从第一次支付马XX款项日期后5个月内),余款300万元在新建选厂正常生产3个月内乙方付给马XX。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或签订补充合同条款,所补充的合同条款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前提下,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争议事项,在甲乙双方协商未果时,由仲裁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本合同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权转让合同 篇7

甲方(转让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实际受让方隐名股东):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电子邮件:

丙方(乙方股权代持人显名股东):

身份证号码:

住所:

电话:

电子邮件:

丁方(目标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电话:

各方经充分协商,就股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1条合同订立之目的

1、1丁方系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丁方拟从事业务并正在办理(资质证照名称)。

1、2甲方系丁方控股股东,合法持有持有丁方%的股权。

1、3乙方拟受让甲方持有的丁方%股权,成为丁方股东,通过丁方经营业务。

第2条标的股权及价款

2、1甲方同意将其持有的丁方%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全部转让让予乙方,乙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条件受让标的股权。

2、2标的股权的转让的价格为万元。

2、3本次股权转让前,丁方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100%

2、4本次股权转让后,丁方股权结构变更为: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100%

第3条股权转让步骤及价款支付时间

3、1乙方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起即成为丁方股东,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持股比例行使股东权利。自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之日起,甲方作为丁方股东的所有权利义务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担。上述约定不受工商变更手续进程的影响。

3、2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前,丁方发生对外应付款项以及发生的其他可能遭受的第三方追索,其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无论该款项实际支付日或追索主张提出日在乙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之前或之后。

第4条特殊约定

4、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即为丁方的股东之一,乙方不要求进行工商变更手续,乙方作为隐名股东,相应的股权由代持。丙方受乙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不收取任何报酬。因股代持所发生的合理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4、2乙方丙方双方按照双方实际持有的丁方的股权比例对丁方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3未经乙方同意,丙方不得随意处分属于乙方的股权(转让或者质押等)。

第5条保证

5、1甲方保证

5、1、1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系其在丁方的实际出资,并对此享有完全的处分权;不存在设定质押、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可能引起第三方追索的任何事由;否则,由此所产生的所有责任,除甲方自行承担外,还应依照本合同第8条的规定,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1、2甲方保证,丁方资产权属清晰,所有土地使用权、厂房、土地、附属配套设施、办公设备不存在设定的权利负担,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保全措施,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改变权属的合同。

5、1、3甲方保证并确保丁方保证,乙方自其依照本合同第3、1条的约定支付履约定金之日起,即可进驻丁方目前空余的车间。甲方应当尽最大努力,确保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协助乙方办妥所有涉及本合同约定的股权转让事项,并撤出丁方。丁方承诺毫不迟延地办理股权转让所涉相关工商变更手续。

5、2乙方保证

5、2、1乙方保证其经用以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5、2、2乙方保证其经根据本合同第3条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股权转让价款。

第6条盈余分派禁止

6、1各方一致同意,乙方所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已经充分考虑了丁方目前的财务状况及发展预期。丁方现有的以及未来产生的盈余,即使作出盈余分派决议,可归入甲方名下的盈余,亦属于乙方所有,甲方应毫不迟延地将相应盈余转交乙方所有。

6、2乙方有权按照自己的实际出资比例享受丁方的盈余分配。但是如果乙方存在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的,仅有退回出资款的权力,无享受利益分配的权力。

第7条税费负担

7、1各方同意,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程序所涉及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2股权转让所涉税款,按照国家及地方税收征收管理的要求,应当由转让方承担的税款由甲方承担,应当由受让方承担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第8条违约责任

8、1标的股权存在与本合同5、1、1条约定不符的情形的,甲方除应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向丁方补足出资外,还应向乙方支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者设定质押涉及金额的30%。

8、2丁方资产存在与本合同5、1、2条约定不符的情形的,甲方应当在日内涤除所有权利负担。否则,甲方除应涤除权利负担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前述权利负担所涉金额的30%。

8、3除前款规定外,丙方其他违反本协议或不适当履行受托义务,给乙方的股权造成其他损失的,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导致约定的转让事宜无法实现的,不视为各方违约,各方可以协商解除本协议。

第9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丁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合同效力

10、1本合同在各方当事人之间具有最终效力,取代所有之前与该等交易有关的双方之间口头或书面的约定。除非各方指明修改本合同的具体条款,否则任何往来文件或协议与本合同约定存在冲突的,均以本合同为准。

10、2本合同一式份,各方各持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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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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