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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方案公司模板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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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公司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方案公司模板五篇

方案公司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保护条例的规定,结合变电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属各主业单位。多经系统各单位可根据工作特点参照执行。

第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防护用品),是指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安全生产的必备用品。

第四条 防护用品的选定应遵循“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第五条 职工在生产、施工中应正确穿用防护用品。

第六条 公司行政保卫处负责防护用品管理办法及发放标准的制订、修改和公布。

第二章 发放原则

第七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人事部门确定的工种(岗位)和“变电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防护用品。

第八条 根据不同工种对防护用品的需要制定的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是发放的依据,不得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防护用品,也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防护用品的使用期限。

第九条 工种相同且劳动条件相同,应当发放相同的防护用品;从事多样工种作业,按其经常从事或主要从事的工种发放相应的.防护用品。如果发放的防护用品在从事其它工种作业时确实不能适用,还可以另发放其所必需的防护用品,作为备用。

第十条 对于经常参加生产岗位工作的管理人员及在现场指挥或在现场从事安全、质量监察的人员,可发放必要的防护用品,品种及使用期限由各单位根据“变电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确定,其发放标准不高于本单位生产岗位人员的发放水平。

第十一条 对于在易燃、易爆、烧灼及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工种,禁止发放化纤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 由于特殊任务、紧急抢修等工作需加发防护用品时,可由各单位根据劳动条件和时间自行掌握解决;或上报行政保卫处申请解决,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一次性解决。

第三章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第十三条 行政保卫处是变电公司防护用品职能管理部门,负责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制订发放计划,发放标准。向物资采购部门下达劳保防护用品采购清单。

第十四条 行政保卫处负责对劳保防护用品的采购、制作、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按照行政保卫处的要求进行各种防护用品号码的统计、上报,负责统一领取后的发放工作。

第十六条 购买直接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如工作服、绝缘鞋等)防护用品,必须是经国家劳动部门或有关部门批准认定的产品;未指定的,必须事先上报行政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十七条 行政保卫处负责建立防护用品采购、验收制度,负责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以确保防护用品质量的安全性、可靠性。

第十八条 对有特殊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按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四章 相关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列支渠道

第十九条 防暑降温药品费标准:每年发放一次(暑期前),费用标准按30元/人/年执行。

第二十条 防暑降温水费发放标准为:每年发放一次(暑期前),费用标准按400元/人/次执行。

第二十一条 洗涤用品按40元/人/月执行。

第二十二条 变电公司规定生产岗位必须发放的基本劳动保护用品:1、棉大衣,2、工作服,3、夏装 4、春秋装,5、绝缘鞋 ,6、雨衣 ,7、雨鞋 ,8、手套

第二十三条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运行人员:1、棉大衣 1件/48个月

2、工作服 1套/18个月

3、夏装 1套/18个月

4、春秋装 1套/18个月

5、绝缘鞋 1双/12个月

6、雨衣 1件/72个月

7、雨鞋 1双/72个月

8、手套 2付/1个月

检修人员:1、棉大衣 1件/36个月

2、工作服 1套/12个月

3、夏装 1套/12个月

4、春秋装 1套/12个月

5、绝缘鞋 1双/6个月

6、雨衣 1件/48个月

7、雨鞋 1双/48个月

8、手套 4付/1个月

管理人员:1、棉大衣 1件/48个月

2、工作服 1套/18个月

3、夏装 1套/18个月

4、春秋装 1套/18个月

5、雨衣 1件/72个月

6、雨鞋 1双/72个月

第二十四条 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成本列支,具体操作办法按照公司财务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生产岗位职工发放劳保用品项目必须是公司规定的项目。其它未涉及到而工作中又必须具备的劳保用品,可根据《变电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或根据实际情况购买。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变电公司行政保卫处负责解释。

方案公司 篇2

亲们,一月一次的生日会又到了,本月的生日会依然沿袭上月的活动,一人答题一人抢礼品。想获得丰厚的.生日礼品吗,那就带上你的搭档一起来参加吧!!!!!

活动主题:你来答题我来抢

活动时间: 12月12日 周四 10:30——11:30

活动地点:公司楼下小花园

活动形式:室外互动游戏

参与人员:11月份寿星及所有在公司的同事(须携带搭档一位)

游戏规则

1、两人一组(自由组合),一人负责闯关答题,一人负责在规定区域拿礼品,中间有一次互换的机会。2、题目共有三个回合,分别为“小试牛刀”、“初露锋芒”、“鬼子进村”,各自对应一个固定的时间(如50秒内答对3道题)。前两个为必选环节,一名选手答题,节省下来的时间由另一名选手拿礼品。3、选手在第二轮之后可选择放弃,“鬼子进村”为自选环节,前两轮答题用时最少的前三组可参加。 4、如在规定时间内答题失败,或拿奖品时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则被淘汰。

温馨小提示:题目都很简单哦~

项目三:寿星抽奖环节!奖品多多!保证中奖!

注意:必须寿星本人抽奖,不可代抽哦~

方案公司 篇3

方案设计原则:

1.方案要具备有效性。

方案的有效性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真实的激励导向要符合委托人动机,即将经理人引导至股东关注的方向努力;第二,要符合企业实际情况,使经理人产生合适的期望及达成期望的效价,即具有较大的激励力;第三,能够体现人力资本价值,并实现人力资本的升值;第四,能够降低总体委托代理成本,杜绝或明显减少内部人控制行为;第五,在使经理人得到激励的前提下,能够避免企业的其他员工乃至整个企业的激励总量损失。

2.方案要具备可操作性。

主要从六个方面进行判断:第一,在促使经理人承受风险抵押功能的同时,是否能够兼顾经理人的承受能力,避免经理人承担过大的风险,以防止经理人主导需求的扭曲;第二,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规章,以防出现法律瑕疵;第三,有没有建立合理的、成本较低的激励性股权退出机制;第四,激励成本是不是合理适宜;第五,是否能够妥善解决资金来源;第六,股权定价方法是否合理清晰。

3.方案要具备可持续性。

方案应该做到:第一,避免股权固化以致激励性股权枯竭;第二,要有调整弹性;第三,要设定合理的股权收益结算周期。总之,股权激励方案要具备可行性、可操作性、可持续性是我们设计方案时应考虑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们衡量方案的应用价值以及预判方案能不能成功实施的重要依据。

方案的要素:

①激励对象: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具体到某集团而言,指下属企业的正副厂长经理。

②激励性股权数量及分配比例:激励性股权的数量为企业总股份的10%。正职应占全部激励性股权的40-50%,其余由副职分配。

③激励性股权的组合:激励性股权的20%为实股,并实际转让和过户,80%为虚股,不实际过户,但在股权结算期满后,虚股可以实股化,即完成实际过户,但是否行使实股化的权力归经理人所有。

④资金来源及股权来源:实股的入股资金由本人解决,以现金支付;虚股不需要支付现金。如果本人一次性难以拿出全部现金的,入股时应至少支付50%,其余资金以实股质押,向公司借款支付,借款免计利息。激励性股权来源于企业股东的集体摊薄。

⑤股权定价:股权价格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评估的净资产确定。

⑥任期及股权激励结算周期:规定激励对象即经理人一届任期为3-5年,并以任期为股权激励结算周期,简称激励周期。正常任期期满后,经理人继续任职的,可以启动新一轮激励周期。

⑦激励性股权的权利义务:在激励周期内,不进行利益分配,期满结算时,实股与虚股有同样的利润分配权;利润分配比例与股份比例不同,如果企业赢利,全部激励性股权按照20%的比例分红,其他资本股的利润分配比例为80%。企业出现亏损,实股与普通资本股一样承担有限责任,虚股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⑧股份退出规定:经理人在任期间辞职的,企业有回购选择权,经理人应有出让义务,回购价格按照期初与辞职时的净资产就低原则确定;公司辞退经理人的,个人有退股选择权,公司应有回购义务,回购价格按照期初与辞退时的净资产就高原则确定;任职期满后,经理人具有实股的完全处置权。因为自己辞职原因经理人离开公司的,辞职之前的虚股应分配利润和以后的分配权及实股化权利自然取消;因为公司辞退原因使经理人离开公司的,虚股之前的应分配利润公司应分配给经理人,以后的'分配权及实股化权利自然取消;虚股实股化时的行权价格与期初实股价格一样,即按照期初企业净资产确定。在结算期内如发生企业被并购或大股东变更及重大股权调整,个人有退股选择权,公司应有回购义务,回购价格按照期初与辞退时的净资产就高原则确定,同时结算虚股的分配利润。

⑨有关方案实施的配套管理规定:建立经理人监督评估系统,包括:第一,定期的经理人述职制度。第二,健全企业管理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及审计制度。第三,设置企业经营状况指标体系,比如资金周转率、应收款回款率、技术专利申报量、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指标,监控企业经营发展并作为考核以至决定续聘或解雇经营者的其中依据;由于该项工作专业性强,也比较复杂,对于一般管理基础较差的中小规模民营企业来说实施难度较大,建议外聘咨询公司解决。

⑩有关激励周期:完整的股权激励过程包括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方案、企业与激励对象签订合同、实施方案、到期结算等阶段,企业运行方案的同时应启动经理人的监督评估系统,在必要时对方案做出适当的调整。在一轮激励周期结束后,企业根据实施情况的总结,进一步完善方案,以启动新一轮的激励周期。

方案公司 篇4

一、市场概况

公司基药销售在周口地区有3个县的销售基础,其他县也有一定的政府资源和客户资源基础。在此基础上,组建新的直做队伍,代理产品进行销售,可实现现有资源的.最大化利用,为公司创造新的业绩。

前期以维药的2个产品重点销售,基药部推广产品辅助销售,逐步增加其他产品,实现省内基药直销体系的逐步完善。

前期重点直做周口地区,全市共辖淮阳、扶沟、沈丘、太康、郸城、西华、商水、川汇区、七县一区,代管一个县级市—项城市和一个县鹿邑县。目前有三名业务人员。淮阳1人、郸城2人,以后人员如何划分未定。还有6个县(市、区)空白,按2县(市、区)1人需要业务人员3—4名。

二、渠道建设

1、产品选择:

前期,以祖卡木颗粒和寒喘祖帕颗粒为主,目前基药部推广品种为辅,作为渠道铺垫销售。 后期,以集团内部企业基药产品为主,完善产品线,实现主导销售。

2、销售渠道:

(1)、建立以周口地区乡镇卫生院为主的销售渠道,逐步覆盖村卫生室和县级医疗机构。

(2)、建立以周口地区为核心,逐步扩展全省的基药推广网络,覆盖城市医院、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及部分村卫生室。

三、三年经营目标

20xx年:销售目标(不含税):107万元;利润目标:5万元。 祖卡木颗粒:30000盒。 寒喘颗粒 :30000盒。

20xx年:销售目标(不含税):330万元;利润目标:25万元。到80%,3个月内达到90%。

3、巩固成果,第3个月每个区域每月单品平均销售1000盒,根据实际情况以后逐步调整销量。 4、提高销售,经过前3个月的市场拓展,区域熟悉,客情维护等工作的进展,随着天气渐凉也进入我们产品的黄金销售期。要求每区域单品平均销售达到xx00 盒。(销售目标分解表根据实际区域按单月另附)

5、20xx年底争取达到纯利5万。

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公司劳动纪律。各市场执行经理进入市场执行公司日汇报管理制度。及时反馈市场出现的各种情况。有利我们顺利进展的在全区进行推广。不利于我们发展的事情汇报公司领导,经综合分析,拿出妥善处理办法。

2、每日填写医院开发进度报表,当天下班前电话汇报。见附表。每礼拜六下班前集中书面整理存放同时发邮件。 例如:区域 郸城县

方案公司 篇5

一、现行法律对经济性裁员的规定,

二、《劳动合同法》对经济性裁员的规定,经济性裁员的现行规定与《劳动合同法》对比,

三、经济性裁员法律策略,

从理论上来讲,企业裁员的类型主要分为:结构性裁员、优化性裁员、经济性裁员。

结构性裁员是指企业的经营业务和经营方针发生变化,导致企业内部机构的重组、分立和撤销等所引起的裁员,其原因一般有三个,一是行业本身的成长周期的变化,导致企业的产业结构必须随之调整;二是由于技术革新,致使企业原有的岗位消失;三是公司战略的调整。优化型裁员是为了提高效率和团队竞争力,裁员的目标是那些业绩不佳、人际关系不好、团队合作能力差的员工。企业在选择裁员对象时,首先会看这个员工是不是核心业绩的创造者,是不是成长业绩的执行者,再考虑这名员工的'现实表现如何,在沟通、团队协作、学习主动性等方面是不是存在不足。经济型裁员多是出于成本控制的需要,这个时候往往因为个人回报与企业的现实支付能力存在差距,企业必须通过裁员来减少支出,增加竞争力。一般而言,经济性裁员是指由于企业生产经营发生困难,为摆脱困境,而较大规模裁减员工的行为。法律上所允许的裁员类型是经济性裁员。

一、现行法律对经济性裁员的规定

《劳动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适用这一规定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裁员的条件。(1)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是指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的,被申请破产的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对该企业进行整顿的期间。法律规定这个整顿期间是为了使企业改善经营状况,扭转亏损局面,在整顿过程中,为了预防破产,缩小开支范围,必然要对剩余劳动力进行裁减,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单方解除与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员的,可以裁员。

2、裁员的程序。裁员不仅需要符合法定条件,而且也要遵循法定的程序,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裁员的程序包括:(1)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2)提出裁减人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集体合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3)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5)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3、四类人员不得裁减。需要指出的是:下列人员不能辞退:(1)患职业病或工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三期”内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的。

4、裁员时企业的义务。(1)裁员时应给员工经济补偿。根据法律规定,裁员时,企业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裁员后6个月内再招聘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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