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才华咖 > 学历学位 > 从业资格证 > 司法考试 > 2017司法考试国际法知识: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手机版

2017司法考试国际法知识: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来源:才华咖 阅读:3.24W 次

导语;以下内容主要包括外国人及其法律地位的概念、入境、居留和出境 外国人的待遇 外交保护(外交保护的性质、外交保护的条件和范围)等,大家跟着本站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17司法考试国际法知识:外国人的法律地位

  1、外交保护(保护境外的本国人)

  三个条件:

A、一国国民权利因所在国国家不当行为受到侵害;

B、国籍继续原则;

C、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2、引渡

A、根据国际法,国家没有一般的`引渡义务;

B、国家可以拒绝引渡本国国民;

C、可引渡罪行:双重犯罪原则和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注意:犯有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劫机罪和侵害外交代表罪的绝对不能视为政治犯

D、引渡效果:罪名特定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不予引渡的情形主要包括:

A、本国国民;

B、不符合双重犯罪原则的;

C、政治或军事犯罪;

D、中国司法机关已先提起刑事审判程序或已过诉讼时效的;

E、被引渡后可能遭遇非人道或不公正待遇的。

引渡有关问题的主管机构

A、外交部是有关引渡的联系机构;

B、引出:外交部审查形式要件,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高级人民法院审查实质要件

C、引入: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决定在请求引渡时是否作出量刑的承诺,最高人民检察院

有权决定在请求引渡时是否作出限制追诉的承诺

  3、庇护(保护境内的外国人)

A、构成要件:

(a) 允许受迫害外国人入境并居留;

(b) 拒绝将其引渡;

B、不得进行庇护的罪行:前述不视为政治犯的

C、外交庇护(在域外使领馆内庇护外国人):没有国际法依据

本文链接:https://www.caihuaka.com/cyzgz/kaoshi/79vpyd.html

Copyright © 2024. 才华咖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备20120231号-3

文字美图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立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