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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资料: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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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报名时间一般设在考试年度上一年的12月份,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按地区为单位进行组织,本文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资料: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希望大家喜欢!

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资料: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

  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

1.托收承付方式办妥托收手续时

2.预收款方式发出商品时

3.需要安装和检验购买方接受商品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

4.如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发出商品时

5.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时

  收入金额确认

1.售后回购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在回购期间确认利息费用

2.商业折扣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

3.现金折扣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4.销售折让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5.以旧换新销售商品按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6.买一赠一不属于捐赠,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商品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典型例题】某商场买一台冰箱送一台吸尘器,正常销售价格分别是5000元和1000元(均为不含税价格),成本分别为2000元和400元。

冰箱收入=5000×5000/(5000+1000)=4166.67(元)

吸尘器收入=5000×1000/(5000+1000)=833.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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