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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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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下)
  三、判断题(本类题共l0小题,每小题l分,共10分。请判断每小题的表述是否正确,并按答题卡要求,用28铅笔填涂答题卡中题号61至70信息点。认为表述正确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认为表述错误的,填涂答题卡中信息点【×】。每小题答题正确的得l分,答题错误的倒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倒扣分。本类题最低得分为零分)
  61.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的,可以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
  【答案】×
  【解析】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2.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按照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选择仲裁委员会。( )
  【答案】×
  【解析】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63.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共同负担的单位。 ( )
  【答案】√
  【解析】教材52页有原文。
  64.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
  【答案】√
  【解析】教材71页有原文。
  65.某卷烟厂通过自设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卷烟,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 )
  【答案】×
  【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
  66.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答案】√
  【解析】教材168页有原文。
  67.凡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
  【答案】√
  【解析】教材198页有原文。
  68.税收的固定性既包括时间上的连续性,又包括征收比例的固定性。( )
  【答案】√
  【解析】教材89页有相关内容。
  69.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一张支票;该支票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该记载事项不影响甲公司将该支票背书转让。( )
  【答案】×
  【解析】票据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不得背书转让。
  70.以下为某银行转账支票背面背书签章的示意图。该转账支票背书连续,背书有效。( )
  【答案】√
  【解析】此题考核的是背书的连续性。背书人,是指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或粘单上签字或盖章,并将该票据交付给受让人的票据收款人或持有人。
  四、计算分析题(本类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1.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粮食白酒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08年8月该厂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5日向农户购进免税粮食,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价款为50000元,货款以现金支付。
  (2)10日外购一批包装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15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25500元,货款已付。
  (3)26日销售粮食白酒5吨,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60元/斤,另外向购货方收取包装物租金23400元,货款已收讫。
  已知:粮食白酒增值税税率为17%;粮食白酒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免税粮食增值税的扣除税率为13%;7月末该酒厂增值税留抵税额为零;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税务机关认定;1吨=2000斤。
  要求:
  (1)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2)计算该酒厂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计算该酒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4)计算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及解析】
  (1)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5×2000×60+23400/(1+17%)] ×20%+5×2000×0.5=124000+5000=129000(元)
  (2)该酒厂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50000×13%+25500=32000(元)
  (3)该酒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
  =[5×2000×60+23400/(1+17%)] ×17%=105400(元)
  (4)该酒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105400-32000=73400(元)
  2.某温泉度假酒店是一家集餐饮、住宿和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餐饮企业,酒店设有餐饮部、客房部、娱乐部等经营部门,各经营部门业务实行独立核算。2008年6月酒店取得以下收入:
  (1)餐饮收入l50万元。
  (2)住宿收入86万元。
  (3)出租商业用房租金收入9万元。
  (4)卡拉0K门票收入l7万元、点歌费收入6万元、台位费收入23万元、烟酒和饮料费收入71万元。
  已知:服务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娱乐业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20%。
  要求:
  (1)计算该酒店当月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2)计算该酒店当月住宿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3)计算该酒店当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4)计算该酒店当月娱乐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答案及解析】
  (1)该酒店当月餐饮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150×5%=7.5(万元)
  (2)该酒店当月住宿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86×5%=4.3(万元)
  (3)该酒店当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9×5%=0.45(万元)
  (4)该酒店当月娱乐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17+6+23+71)×20%=23.4(万元)
  3.中国公民王某系国内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08年12月的收入情况如下:
  (1)当月工资薪金收入8 000元(已扣除“三险一金”等免税项目金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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