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才华咖 > 财会金融 > 财会相关 > 会计从业资格证 > 2016年上海会计从业《财经法规》易错考点:会计资料
手机版

2016年上海会计从业《财经法规》易错考点:会计资料

来源:才华咖 阅读:4.81K 次

2016年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备考正在火热进行中,大部分人都拼劲十足,抓住有限的时间,听课、反复做题强化练习。面临即将到来的`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各位考生是否已经准备好了呢?小编整理了上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易错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增强自信心,充分备考。

2016年上海会计从业《财经法规》易错考点:会计资料

  哪些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2015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新办法规定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三)财务会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四)其他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纳税申报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及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会计资料。

  扩展相关知识: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本文链接:https://www.caihuaka.com/ckxg/kuaijicyzgz/nl3n3w.html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24. 才华咖 All right reserved. 浙ICP备20120231号-3

文字美图素材,版权属于原作者。部分文章内容由网友提供推送时因种种原因未能与原作者联系上,若涉及版权问题,敬请原作者联系我们,立即处理。